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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日,國家公務員局發佈關於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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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間出生),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1979年10月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主要招錄高校應屆畢業生。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設置10%—15%的計劃,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縣(區)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按照《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要求,採取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推動工作力量向基層一線和艱苦邊遠地區傾斜。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0年10月。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的招考人數、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報考者在2020年10月14日後可以通過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以下簡稱考錄專題網站)查閲。

  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基層工作經歷以及備註內容等信息需要諮詢時,請報考者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繫,招錄機關的諮詢電話可以通過考錄專題網站查詢。

  有關報考政策、報名網絡技術和考場考務安排等事宜,請參閲《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以下簡稱《報考指南》)。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主要採取網上報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 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可在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應當仔細閲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 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者請於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20年10月24日18:00至10月26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3. 查詢報名序號。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請於2020年10月28日8:00後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報名確認和下載打印准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請務必牢記。

  (三)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請於2020年11月1日0:00至11月7日 24:00登錄考錄專題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確認並繳費,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直接與當地考試機構聯繫,辦理報名確認和減免費用手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機構的諮詢電話將於2020年10月31日以後通過考錄專題網站公佈。

  (四)網上打印准考證

  報名確認成功的報考者,請於2020年11月23日0:00至11月29日12:00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打印准考證。如遇問題,請與當地考試機構聯繫解決。

  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 內容。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在考試內容上體現分類分級原則。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申論為主觀性試題,滿分均為100分,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公共科目筆試對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職位、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職位分別命制試題。所有報考者均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

  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外交部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鮮語(韓語)、葡萄牙語等8個非通用語職位的報考者,還將參加外語水平測試,考試大綱可在考錄專題網站和外交部網站查詢。

  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以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還將參加專業科目筆試,考試大綱可在考錄專題網站和中國銀保監會、中國證監會、公安部網站分別查詢。

  2. 時間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20年11月29日。具體安排為:

  11月29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1月29日下午 14:00—17:00 申論

  8個非通用語職位外語水平測試時間為:

  2020年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

  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以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科目筆試時間為:

  2020年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

  本次考試在全國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和個別較大城市設置考點。報考者應當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參加考試。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外交部等部門8個非通用語職位的報考者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考點選擇為北京。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以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者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考點選擇為直轄市、省會城市或者自治區首府。

  3. 成績查詢。

  筆試閲卷結束後,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各類職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對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等,將予以適當傾斜。

  報考者可於2021年1月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筆試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其中,8個非通用語職位,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外語水平測試成績(考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別佔25%、25%、50%的比例合成。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和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職位,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分別佔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分別佔40%、30%、30%的比例合成。

  (二)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

  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招考簡章》中規定的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的人選,並在考錄專題網站上公佈。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低於規定面試比例的招考職位,將面向社會進行調劑。調劑公告、職位及相關事宜,通過考錄專題網站發佈。

  招錄機關負責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工作。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詳見招錄機關在本部門網站和考錄專題網站上發佈的面試公告。面試時,報考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學校或者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考錄專題網站下載、打印。

  部分招錄機關在面試階段組織專業能力測試,專業能力測試設置情況和測試內容、分值比重等事項見《招考簡章》或者招錄機關發佈的面試公告。

  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結束後,招錄機關通過考錄專題網站發佈報考者的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以及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一般為:未組織專業能力測試的,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合成;組織專業能力測試的,按照筆試成績佔50%、面試成績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共佔50%的比例合成,其中,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一般不超過綜合成績的15%。

  體檢和考察

  招錄機關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個別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低於3:1的職位,報考者面試成績應當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或者招錄機關在面試公告中確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招錄機關負責體檢和考察工作。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相關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涉及個別職位調整體檢有關項目標準的,見《招考簡章》或者招錄機關發佈的面試公告。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採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進行,重點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場、政治意識和政治表現。部分中央一級招錄機關實行差額考察,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不唯分取人。

  根據職位需要,部分招錄機關將對報考者有關心理素質進行測評,測評結果作為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將對報考者履行職責所需的體能情況進行測評,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等執行,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公示

  體檢和考察結束後,招錄機關根據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並在本部門網站和考錄專題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准考證號、畢業院校、工作經歷等,同時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備案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人員,招錄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備案;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備案,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備案。

  補充錄用

  招考期間出現空缺的職位或者招錄機關由於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時補充人員的職位,將面向社會統一進行補充錄用。補充錄用公告、職位及相關事宜,通過考錄專題網站發佈。

  疫情防控

  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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