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動!新增一個假期!此地已正式發文!

雙節一過

掐指一算,2020假期已過完

每天都在盼元旦……

小編來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

婚假,產假,陪產假

我們都有聽説過,身邊也有人享受過!

但“育兒假”你聽説過嗎?

好消息來了

某地新增一個假期——育兒假

已正式發文!

2019年5月9日,國務院發佈了《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鼓勵試行育兒假。這一“新型假期”逐步走入人們視野。

2019年6月,咸寧被湖北省衞健委確定為湖北省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示範試點。

此地已正式發文

9月15日,咸寧發佈《咸寧市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其中提出實行“育兒假”,最長可至嬰幼兒年滿1歲。

激動!新增一個假期!此地已正式發文!

《實施方案》提出

針對嬰幼兒家庭養育無人照料的問題,實行“育兒假”,即在落實已有的產休假政策基礎上,有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可以自主探索實行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育兒假,嬰幼兒父母雙方均可申請,假期最長可至嬰幼兒年滿1歲。

與此同時,《實施方案》確定了咸寧市探索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的五種基本模式:

家庭養育型

從促進兒童早期綜合發展的目標出發,制定出台支持家庭養育的相關政策,鼓勵支持家庭養育。

政府引導型

各地創造有利條件支持引導發展面向社會大眾的普惠托育服務,重點支持建設能承擔一定指導功能的示範托育機構和社區托育服務設施。

單位福利型

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單獨或聯合舉辦等形式,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

社會創辦型

利用出台的各項保障措施,梳理社會力量進入的堵點和難點,引導社會機構通過市場行為自建托幼機構。

托幼一體型

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挖掘潛力拓展服務,開設2-3歲嬰幼兒託班,滿足羣眾托育服務需求。

《實施方案》提出

2020年底前建成一批符合規範和標準且具有示範效應的托育服務試點機構;到2025年,全市形成形式多樣、覆蓋城鄉的托育服務體系。

為何實行“育兒假”等措施?

據咸寧市衞健委2019年對市城區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開展調查問卷,結果顯示,在20-40歲育齡婦女不想要孩子或只想要1個孩子的主要原因中,無人照顧孩子佔比60.43%;在照護服務需求上,60.07%的人認為非常需要或者需要嬰幼兒托育這項服務,如果有條件,86.24%的人會選擇把孩子送到單位的托育機構。

由此可見,羣眾對高質量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日益旺盛,“沒人帶孩子”成為制約家庭再生育的重要因素之一。

( 東方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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