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程銘劼 趙博宇)3月12日,教育部辦公廳發佈《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結合社會用人需要、學生個人發展需求和學校實際辦學條件,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六穩”工作的決策部署。
據部署文件顯示,各高校可依託現具有學士學位授予資格的本科專業申請增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中有關要求,研究制定第二學士學位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同時,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將在國家普通本科總規模內單列下達,重點向上一年度計劃執行情況較好的高校、國家急需緊缺學科專業領域傾斜。
教育部表示,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納入有關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管理。各高校自主確定第二學士學位考試招生辦法、招生範圍和報考條件,可以只招收本校學生,也可以跨學校招生。相關招生工作應在當年7月底之前完成。此外,第二學士學位錄取數據也應納入學信網進行學籍學歷註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