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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縣制作為一項地方行政制度被正式推行是在秦朝,行省制正式成為一種國家管理的政治制度是在元朝。行省制的成立建立在郡縣制的基礎之上,融合了魏晉隋唐時期的行台和之前金國的行尚書省的制度。
行省制
郡縣制的影響範圍比較大,它影響了中國二千多年封建社會政治管理制度,而行省制是從元代開始真正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的,不過我國現今使用的省制是來源於元朝的行省制度。
郡縣制由最高統治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組成,它的管理是直線式的,雖然看似各個級別之間的分工很明確,但實質上作為最高統治者的皇帝對於地方政府的真實事件基本上不太清楚的。行省制相比較郡縣制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增設一箇中書省,加強了中央與地方的聯繫,屬於分區管理,相對郡縣制而言皇帝能比較準確的瞭解地方的事務,對於地方官員也有比較有力的監督作用。
郡縣制設置的郡縣的工作大致相同,而元朝設置的行省依據其所處的地理位置分配職能,各有側重,相對於郡縣制而言分工比較明確。郡縣制的地方官員沒有實質的權利,尤其在軍隊方面,而行省制的官員在一定程度上擁有軍權。郡縣制實行的是中央權利的高度集中,最高統治者對國家擁有絕對的控制權;而行省制的目的雖然也是為了維護統治者的權利,加強中央集權,但是在後期,中央的權利還是被地方分散了。所以論中央集權的程度,行省制不如郡縣制。
秦始皇郡縣制
郡縣制形成於春秋戰國時期,盛行於秦漢時期,在出現郡縣制之前都是實行分封制,在古代中央給皇親貴族,功臣子弟或者前朝移民分封領土和統治權,相當於是各自為王的封建制度。這種分封制到最後就出現了一個弊端,那就是間接壯大諸侯稱霸的機會。秦始皇上台後,廢除了分封制,建立了郡縣制。什麼是郡縣制呢?
秦始皇郡縣制模型圖
郡縣制就是以郡統治縣,設立郡縣這兩個行政區域來管理的一種制度,郡縣制的出現和盛行消除了分封割據所帶來的安全隱患,加強中央集權,皇帝的權利更大了,能直接控制各個地方的行政制度。
郡縣制的推行與盛行對於秦始皇開創的高度集權國家有着不可撼動的地位,郡縣制從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個方面滲透並起着一定的作用。郡縣制早在戰國時期就已經被提出,秦始皇統一全國後,就毫不猶豫的採取了這項舉措,將這有效的行政管理體系運用在這個封建王朝上,當郡縣制一提出受到了各方的反對,他們對於此有着不同的意見,但是秦始皇沒有受他們的影響,他依然堅定着自己的原則,毅然執行,也是有着這一份決心與毅力,終於讓郡縣制在歷史上發揮了其應有的作用,也宣告着世人,秦始皇成功了。
郡縣制的推行告訴各諸侯不能在世襲了,郡守,縣長等職位都要由皇帝親自任命,這種制度有效的加強了中央集權,不僅讓政治穩定更讓經濟快速發展。
郡縣制的特點
郡縣制取消了西周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分邦建國的分封制,實行由中央到地方的直線管理模式,國家的所有政務都要交由皇帝處理,所有的權利都集中於皇帝手裏,是皇帝擁有絕對生殺大權的開端。
郡縣制
郡縣制是“家天下”的皇帝繼承製的保障,由它開始,中國開始進入一家之姓的時代,帝王之姓之名在民間是不允許被使用的,因此在古文上就出現了許多的通假字與借義字,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文化的發展。整個國家都歸屬於帝姓,皇帝是世代沿襲的,在國家中擁有最高的統治權,極易造成某些帝姓子弟不學無術以權壓人。在這樣的朝代裏,一個人的出身就顯得尤為重要,等級差異大。
漢朝的郡國並行制是對郡縣制和分封制的綜合使用。郡和王國都是地方的高級行政區劃,郡由中央直接管理,而王國則由被封王的王爺統治。起初劉邦覺得秦的快速滅亡是因為沒有人幫助,於是採取了諸侯王分封制度,目的是為了能夠加強中央集權,保護中央政府,但是諸侯王隨着封地的經濟、政治和軍事實力的加強開始和中央政府對抗,並企圖自立為王,對中央政府造成了特別嚴重的威脅。於是從武帝開始,便着手削弱侯爺的勢力,並開始在全國範圍內推行郡縣制,以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管理,西漢在武帝手中達到了頂峯。由此可見,分封制在歷史的發展顯得力不從心,反之郡縣制是歷史發展和時代進步的要求。
郡縣制的作用
郡縣制的作用主要在於加強中央集權,維護國家統一,維護統治者階級的利益。它的推行是古代中國從奴隸社會跨入封建社會的一個重要標誌,它使得中國第一次成為一個大一統的國家,中央政府的地位第一次被真正重視。
郡縣制
郡縣制有利於加強中央集權,維護國家統一。從一定意義上來説,郡縣制就是中央集權制度。所有的權力都集中在統治者的手上,地方官員沒有實質的權力,只要君主不要太過荒淫無道,就不會發生百姓造反的事件,而類似於周朝後來諸侯稱霸和西漢初期的七王之亂的事件更不可能會發生,從根本上解決了地方割據勢力對中央政權的威脅,保障了帝王的權威。
其次,郡縣制雖然主要維護的統治者的利益,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保障了普通百姓的權益。在周王朝分封制度下,一個人的地位是由出身決定的,一輩子都不能更改,等級森嚴。然而,郡縣制中的官吏是由皇帝任命的,雖然改變身份的機會也很渺茫,但是如果擁有足夠的才華,再加上一點點的運氣,改變命運的機會還是有的,歷史上寒門出貴子的例子也有不少。
郡縣制這項制度,基本上是貫穿了整個封建社會王朝的。雖然在各個朝代都有相應的改動,但是萬變不離其宗,其最基礎的制度還是郡縣制。現今我國施行的行政區劃制度也是在郡縣制的基礎上演變而來的。它推動的是一個時代進步。
郡縣制的弊端
通俗一點來説郡縣制的本質就是將地方權利收歸中央,中央的權利高度集中,而地方政府官員手上並沒有實質的權利,所有官員都只是皇帝思想的執行者,整個國家的政策法令和經濟文化都取決於皇帝一個人的想法。
秦始皇
郡縣制對國家的管理主要靠法律,秦國的法律十分的嚴苛。以縣令為例,只要這個縣有一個小官吏違法了法令,那麼縣令就要承受一半甚至於全部的處罰。在這樣子的連座法令之下,地方官員為了避免自己遭受懲罰,會選擇對底下違法的官吏包庇縱容。如此就極易導致官吏做出欺瞞上級殘害百姓的事情,致使民心不穩。
地方官員對於所轄地區的土地只有管理權,沒有所有權。土地的收益好壞,於他本身而言並沒有太大的聯繫,那麼他就不會放出很多的精力在地方治理上。況且從人性的陰暗面來看,每個人都是自私的,自己的利益是最優先的。周朝由於分封諸侯,諸侯的封地是屬於他們自己的,賺了是自己的,虧了也要自己承擔,因此他們對於土地的治理就會比較上心,國家容易致富。但是郡縣制的管理體制是不利於國富民強的。
各個地區的官員沒有向心力,沒有責任感。官吏重視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哪裏利益多往哪裏去,對於國家沒有太多的感情。陳勝吳廣起義後,各地區紛紛有人一同揭杆而起反對秦政,秦王朝汲汲可危的時候,沒有哪個郡縣説幫助皇帝抵禦叛軍。一是因為他們手上沒有軍隊,二也是因為對他們而言天下哪個皇帝都沒關係,只要讓他們的生活過的好些就行。民眾內心沒有對國家的忠誠感。
郡縣制的意義
郡縣制的主要意義在於廢除分封制,加強了中央集權,實現了多民族國家的大一統。但其意義不主要在於它的本身,更在於它實行後相對之帶來的其它的政治、經濟和文化制度。
秦始皇
在政治方面,它確立了統治者至高無上的權力,首次提出了皇帝的稱號,皇帝掌握着國家所有的權力尤其是軍事大權,且“家天下”世襲皇帝制度被此後的歷代王朝統治者所沿用,橫貫中國的整個封建社會。首次將法律加入到國家的管理之中,開創了依法治國的法制社會,使官員百姓做事都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但是秦律維護的大多是地主階級的利益,忽視了百姓的利益,這是其一大消極意義。
在經濟方面,它實行了土地私有制,在很大的程度上保障了地主階級的利益,促進了社會生產的組織發展,是國家的財政收入豐盈的保障,但是它也加重了人民的税賦負擔。統一貨幣和度量衡,方便了民間的商品交換和物資交流,促進了國家經濟的流通發展,促進了國家經濟的繁榮。而統一車軌、修築渠道則方便了人民的出行,也保障了出行安全,對於交通運輸業的發展具有很大的意義。
在文化方面,將小篆作為全國通用的文字,有利於融合戰國時期各諸侯國的文化,促進統一多民族文化的形成和發展。其次焚書坑儒於當時的秦帝國而言有利於加強思想的統一,保障國家和諧統一的發展,但它焚燬了諸子百家之言於後世之言是對文化的極度摧殘。
然而,無論如何郡縣制的確立於中國而言是積極意義大於消極意義,統一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一個國家的建立,一種制度的初創必有它的功過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