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網絡上那些看起來很有道理的話」的外延稍微擴大一下——不管誰説的什麼內容,它們都是一種「文本」,對於文本我們就可以簡單地套用文學批評理論了。按照文學批評理論,一般文本涉及的是三方的關係:作者、文本和讀者。於是西方的詮釋學理論也就分為「作者中心論」、「文本中心論」和「讀者中心論」三派。概念不難理解,通俗點解釋,就是一部文學作品的釋義是以作者的本義為準、文本本身的含義為準,還是讀者感受到的東西為準。
如果你受過高考語文閲讀的訓(keng)練(hai),那麼對這類問題一定不陌生:「上面這段話中,作者想表達怎樣一種含義?」...這就是一種簡單粗暴的「作者中心論」,問題看似在探究作者的願意,但「標準答案」的釋義往往連作者自己也不認同。
當然,「作者中心論」在今天看來早已過時。後來興起的「文本中心論」或者「讀者中心論」,都反對把作者的本意作為唯一的金科玉律。被語文閲讀題常弄到欲哭無淚的你,自然會認同這個道理。
然而「名人名言」卻是這樣一種東西:它們的天生使命就是「告訴我們説這句話的人是怎麼想的」。再擴大一個範疇,非文學類的作品,比如商業類常識、科普文章、學術書籍,讀者最重要的幾乎就是弄清楚作者怎麼想——不管是讀《量子物理學導論》還是《卓有成效的管理者》,總不能是「嗯我才不管作者要説啥呢反正我有自己的理解」……
回到「名人名言」,或者那些「看起來很有道理的話」,就像做高考語文閲讀題一樣,我們雖然很努力在揣摩作者的本義是什麼,但是大部分時間,我們的理解是錯的,或者至少是有偏差的。
究其原因,大概是由於人與人生活背景、知識結構、人生經歷等等的差異,對相同事物的感知必然是不同的。我自己造了個詞叫:「語境差異」。
任何一句話都幾乎不能脱離其語境存在——這裏的語境不僅是指這句話本身的上下文,還有讀者的為了理解這句話所需要具備的信息。缺失了任何一點,這句話所需要傳達的意思都會受到扭曲。但是,我們往往忽略了這一點。
「語境差異」這個現象可以造成多大的理解障礙?最明顯的例子其實來自於藝術界。你是不是經常有「這幅畫居然也能拍賣幾百萬美金?這我也能畫啊……」的感慨,歸根結底,是語境差異在作怪。
我第一次看到法國藝術家杜尚(Marcel Duchamp)的作品《泉》(Fountain (Duchamp))時候,全然無法想象這件作品居然打敗了梵高、畢加索和馬蒂斯等大藝術家,在英國藝術世界展覽會被權威人士們評為了「20 世紀最具影響力的藝術品」——畢竟那就是個工業生產出來的男性小便池上面籤個自己的名字啊。但如果稍微研究一下藝術史就能知道,杜尚在藝術界被各種畫派割據,大家仍糾結於「到底哪個畫派才能代表真正的藝術」的時候,用《泉》這件作品拋出了一些極為先鋒的命題:藝術創作應該有風格的優劣、對錯之分麼?是不是有一種藝術形式就高於其他的藝術形式呢?藝術到底是形式還是觀念?——就因為它是一件買來的現成品,就不是藝術了嗎?
「四五十年後,安迪·沃霍爾(Andy Warhol)在這個命題上又向前走了一步。在展示他日後成為經典意象的可口可樂、濃湯罐頭和夢露版畫的同時,他還找來了幾個布里洛肥皂的包裝盒放在了畫廊裏(MoMA | Andy Warhol. Campbell's Soup Cans. 1962)。這幾個盒子外表看起來和超市經常看到的包裝盒子沒有任何區別——如果説杜尚的小便池還調轉角度並簽名了的話,沃霍爾的盒子則在外觀上沒有任何差異。而「沒有差異」正是他煞費苦心追求的效果。後來人們説,這個舉動真正顛覆了藝術的舊時代——一個物品是否是藝術品,不再依靠外觀來進行分辨。當一個普通的肥皂盒被藝術家擺在了畫廊裏,它就具有了一種新的語境,以及一種全新的看待它的角度。它變成了一個濃縮的符號象徵。」
繞這麼一大圈,就是為了説明「語境差異」的威力——它能讓我們把價值連城的藝術品理解為一文不值的東西。只有認識到自己的認知侷限性,才能以開放的心態看待比爾·蓋茨花上百萬買葉永青的《傷痕》,或者 Andreas Gursky 的一張比別墅都貴的 PS 過的照片(Rhine II)。
最近讀巴菲特巴老的傳記,他説,查理·芒格告訴他一生最重要的投資理念不過是 "Buy wonderful businesses at fair prices, instead of buying fair businesses at wonderful prices. "(「用合理的價格投資很棒的生意,而不是用很棒的價格投資合理的生意。」)。看到這句話的時候我想,我們可能要窮盡一生才能理解什麼是 wonderful,什麼是 fair,甚至什麼是 buy, 什麼是 price。
自己從開始想創業以來,最常唸叨的是那句 Hire the best people you can。回想起來,我根本沒明白什麼是 hire, 什麼是 best people, 什麼是 you can……(看來我只弄懂了 the…… )。現在真正做了幾個月時間,我仍然不敢説弄懂了這句話,但起碼接近了一點點。
所以,如果讀這些「看起來很有道理的話」有什麼真正好處的話,那就是驅使自己努力去建構與這些聰明和偉大的人「共享語境」的機會。創造一些東西,做一些事,很多看過的道理就又煥發了新的生命。就像我會每幾個月都會讀讀 The Hard Thing About Hard Things 或者每兩三年都看看 Sex And The City 一樣。人生總有個「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還是山」的過程。
怕什麼真理無窮,進一寸有進一寸的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