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席捲全球,對公共衞生人才提出迫切需求。有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應進一步加強與完善我國公共衞生防疫體系,並建立“中國公共衞生大學”。對此,教育部答覆稱,建立中國公共衞生大學或公共衞生學院事項目前尚未納入“十三五”高校設置規劃,且該校名不符合高校命名規範。教育部在研究制定“十四五”高校設置規劃時,將充分吸收關於設立公共衞生大學或學院的建議,組織專家圍繞學校建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論證後,再統籌考慮和系統謀劃。
88所高校設置公共衞生學院
教育部透露,經過多年努力,我國已經基本形成了多層次、多類型的公共衞生人才培養體系。目前,全國共有155所高校設置公共衞生教育教學或科研組織機構,其中88所高校設置了公共衞生學院,全國本科及以上公共衞生與預防醫學類專業年招生1.64萬人,為國家公共衞生事業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撐。
2019年,教育部還認定了21個公共衞生與預防醫學類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和一批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並積極支持“雙一流”建設高校建設高水平公共衞生學院,在137所“雙一流”建設高校中已有26所設有公共衞生學院,支持北京大學和華中科技大學將公共衞生與預防醫學納入世界一流學科建設名單。
2020年9月印發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加快高水平公共衞生人才培養體系建設,提高公共衞生教育在高等教育體系中的定位,依託高水平大學佈局建設一批高水平公共衞生學院。
“中國公共衞生大學”未納入十三五規劃
建議還提及,應加快建立一所國家重點的“中國公共衞生大學”。對此,教育部解釋,2017年2月印發的《教育部關於“十三五”時期高等學校設置工作的意見》對“十三五”高校設置工作進行了整體部署。按照《意見》要求,各省份應在逐校明確存量高校辦學定位、服務面向、主要學科專業佈局和辦學規模的基礎上,根據優化結構、補充短板原則科學制定本地區“十三五”高校設置規劃,並報教育部備案,作為“十三五”時期高校設置工作的基本依據。“十三五”時期高校的設立、分立、合併和變更等相關事項,均須嚴格按照規劃有序實施。建立中國公共衞生大學或公共衞生學院事項目前尚未納入“十三五”高校設置規劃。對於校名問題,根據《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和《高等學校命名暫行辦法》規定,高校名稱中使用地域字段,原則上不得冠以“中華”“中國”“國家”“國際”等代表中國及世界的慣用字樣。中國公共衞生大學的校名不符合高等學校的命名規範。
下一步,教育部將在研究制定“十四五”高校設置規劃時,充分吸收關於設立公共衞生大學或學院的建議,組織專家圍繞學校建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論證後,再統籌考慮和系統謀劃。
7個省份設1521名健康副校長
學校是人羣高度密集的場所。疫情發生以來,各地強化聯防聯控,通過選聘醫務工作者擔任“健康副校長”,加強學校衞生與健康教育工作,補齊了學校防疫“短板”,堵住了學校防疫“漏洞”,提升學校衞生健康管理水平。
該建議提出,應加大力度推進落實健康副校長工作模式。
教育部表示,聘任“健康副校長”是學校疫情防控的迫切需要,是新時代學校衞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發展的迫切需要。截至目前,7個省份17個地區從公立醫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等共遴選出1521名業務水平高、組織協調能力強的醫療衞生骨幹擔任學校“健康副校長”。各地採取多項舉措加強健康副校長隊伍建設,設立專項經費,並制定“健康副校長”培訓計劃,嚴格任職考核,每年由“健康副校長”所在學校出具工作鑑定,教育、衞生健康部門共同考核,對工作表現突出者,在評優選先、提拔任用方面優先安排,對工作任務完成不力者,予以解聘。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户端|記者 任敏
編輯:蔡文清
流程編輯 邰紹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