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寒暑假,都是研學旅行的旺季,然而收費是否合理,家長心裏往往沒譜。近日,在答覆全國人大代表“關於進一步補齊我國研學旅行短板的建議”時,教育部透露,正會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研究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其中將明確,學校為在校學生組織開展研學旅行、社會實踐等活動,可根據自願和非營利原則收取服務性費用和代收費。
教育部介紹,為了提高研學旅行服務質量,已利用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設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先後組織遴選了622個全國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營)地,基本形成了以基地為站點、營地為樞紐的研學實踐教育網絡;同時,依託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發展中心,搭建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網絡平台,為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實施提供高質量、常態化的資源支撐。
在研學旅行專業人才培養上,2019年,教育部增補設置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高職專業,主要面向旅行社、相關旅行景區(點)、文博場館、公共文化場館、研學旅行營地(基地)等企事業單位,培養從事研學旅行運營、設計、諮詢、營銷、方案實施等工作的技術技能人才;另外,在1+X證書制度試點過程中,也遴選發佈研學旅行策劃與管理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學生培訓和考核工作正陸續開展。
目前,教育部正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研究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明確提出學校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教學任務外,為在校學生提供學習、生活所需的相關便利服務,以及組織開展研學旅行、社會實踐等活動,對應由學生或學生家長承擔的部分,可根據自願和非營利原則收取服務性費用。相關服務由學校之外的機構或個人提供的,學校可代收代付相關費用。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具體政策,由各省制定。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户端| 記者 任敏
編輯 蔡文清
流程編輯 劉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