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三言財經 作者|豐收
蛋殼公寓事件就是一個魔幻故事,你可能永遠猜不透接下來將發生什麼。
本來蛋殼陷入破產風波,但股價卻來了個反向操作,幾日以來總趨勢實現暴漲。
不過“被我愛我家”接盤的消息卻幾易其口,着實看得人目瞪口呆。
再來看看處在輿論中心的租金貸,11月16日微眾銀行發佈了一則公告,對被迫搬離的租客提供徵信保護。
這個措施發佈後受到不少租客的稱讚,但是才過去幾天,租客們才反過神來,“哦,原來還能這麼玩”。
微眾公號發還款提醒附言:天下無難事,只怕有信人有蛋殼租客爆料,11月18日收到了微眾銀行的貸款還款通知。
但是對於這個通知該租客極為不滿,他寫道“微眾銀行真陰險,以前從來不發這個,記得第一次交錢的時候還是問的客服才知道。現在出事了發這個,還寫了一小句話‘天下無難事,只怕有信人,’潛台詞就是我知道你現在很困難但你不能沒誠信不還我錢!”
尤其是這個“天下無難事,只怕有信人”引起了不少人的反感,因為不少租客面臨住不上房子卻還要還貸款的煩惱。
而且此前微眾從未發過類似的還款通知,這個時間點不免給了人落井下石的感覺。
還有租客表示,沒有關注過上述公眾號,一般都是短信通知還款。
微博上出現微眾大量好評引發網友質疑在蒐集相關資料時,三言財經發現在微博有關微眾的話題中出現了不少的好評,這引起了筆者的注意。
因為實在太多了,隨便一翻都是。
這不禁引起了部分網友的質疑。
也有人誇了微眾這次處理蛋殼貸款的措施。
不過也有用户在評論中表示質疑。
先不分析這些評論的來源,但是這無疑形成了反差的黑色幽默,讓人忍不住苦中帶笑。
被指暗改合同租客質疑微眾將風險轉嫁有租客反映,蛋殼出事後,微眾悄悄修改了與租客的貸款合同。
新合同增加這樣一條:“如貸款人發生提前退租使用本貸款支付租金的房屋,蛋殼公寓將向借款人退還剩餘租金,借款人應將該退還的租金全額用於歸還本貸款。借款人不可撤銷地同意:為方便賬務處理,蛋殼公寓將退還租金的資金直接劃轉至貸款人賬户用於還款。”
更改後
更改前
這一修改意味着什麼呢?
有人認為這是微眾將風險轉移到了租客身上,“在退還貸款這一過程中資金完全在微眾銀行和蛋殼公寓之間轉移,只要使用租金貸的租户退租完成,貸款不應由租户另籌資金償還。現在微眾銀行以未收到蛋殼公寓退還資金為由,讓租户繼續償還貸款……將向蛋殼公寓討要資金的義務全部推到使用租金貸且提前退租的租户身上。”
按照常規程序走,租客退租後,蛋殼會把剩餘的貸款退回給微眾,微眾才會為租客解除貸款合同。
但是不少租客雖然已經退租成功,但是貸款未解除。而按照蛋殼的合同,退租成功就意味着合同截止,貸款也應該解除。但現在因為蛋殼無法向微眾償還剩餘的貸款,租客不得不繼續承擔償還責任。
有消息稱,以11月14日為分界線,在此之前退租的,租房貸可以順利解除。過後,就很難解除了。
而無法順利解除合同可能意味着,用户仍然需要支付貸款,逾期還可能面對信用問題。
微眾合同的這一點變更也非常微妙,退租後本來只有微眾和蛋殼存在債務關係了,但是微眾卻規定蛋殼將錢轉給租客,再由租客償還貸款。
而實際情況是蛋殼根本沒有錢了,但是租客還要繼續承擔償還的責任和逾期的風險。
若徵信保護到期貸款、利息以及罰息都不能少在此前的公告中,微眾曾對租客承諾,如果被迫搬離可以提供徵信保護,直到2021年3月31日前。
但是貸款問題怎麼解決,微眾卻説得很籠統。原文這樣説的“我行將盡快向您核實,協助您解決租賃糾紛,為您貸款事宜作出適當安排”。
事實上,租客的訴求無非是儘快解除貸款合同。而微眾的訴求就是蛋殼還錢,合同才能解決。
這其實是個偽命題,因為蛋殼沒錢,所以微眾不會解除與租客的合同。
那麼問題來了,徵信保護期間以及到期,租客是否還承擔還款的責任呢?
有租客爆料,微眾銀行表示在徵信保護到期前,貸款利息不變,徵信保護期結束了仍需要還款,而且是本金+利息+罰息。
按照該租客的説法,這意味着徵信保護期只是保證在到期前不影響徵信,但是還款義務仍然存在。而一旦徵信保護期到了,徵信將受到影響。
另一張還款截圖頁面顯示,罰息的標準是:逾期本金*合同年利率/360*逾期天數)——從逾期之日開始,每天對逾期本金收取罰息,直至逾期還清。
但是還款、利息和罰息的細節,我們還不是特別清楚。例如徵信保護期間,用户承擔利息、罰息嗎?
對此,三言財經諮詢了微眾客服,對方表示徵信保護期間,租客有償還貸款的義務,只是這段時間不還款不會產生懲罰措施,例如罰息、徵信受損等。
如果租客的貸款是有利息的貸款,仍然承擔償還利息的義務。但是不少租客時無息貸款,所以徵信保護期間並沒有所謂利息。
但是一旦過了徵信保護期,就是在2021年3月31日之後,租客不還貸款就會產生逾期懲罰措施,不僅對信用產生影響,還需要承擔罰息。
具體來説,以每月2000元租金計算,如果逾期一月,蛋殼的利率為9.8%,那麼第一個月的年罰息=2000*9.8%/12=24.5元,逾期時間越長,罰息越多。
事實上,微眾提供的徵信保護期只是提供了租客與蛋殼協調的時間,如果保護期內,蛋殼沒能向微眾退還剩餘租金,那麼租客仍然要承擔還款義務。
而這段保護期的時間並不長,不足5個月,打工人又是否能在此期間與蛋殼“和平分手”?
所以,微眾還是將博弈交給了蛋殼與租客,被房東趕出去的租客一方面忍受着房東的為難,一方面還要和蛋殼糾纏,這一年的打工人真難。
再來看看下面這些質疑,不知道微眾會怎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