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説這這個案件之前,簡單的説一下登州阿雲案,登州阿雲案是北宋黨爭,官場互相傾軋的典型代表,此案前前後後爭論了十來年,最後王安石去世後,司馬光上台了結了這個案件的爭論,隨後也逝世。
但是明朝有一個案件和登州阿雲案類似,不過比起阿雲案,這個案件更加的荒唐和可笑,用一句話來形容,就是官場上人浮於事,趨炎附勢。案件的起因
大明正統年間,也就是明英宗年間,就是那個被瓦剌俘虜的大明皇帝朱祁鎮年間,如果從諡號上來看,朱祁鎮是一個不錯的皇帝。
但是除了死後廢除了殉葬制度之外,其本人更是當了一輩子糊塗皇帝,因此從諡號上來説,明顯是過譽了,別急,等我講述完這個案件你就明白了。
典型的葫蘆僧判葫蘆案,比起登州阿雲案的宋神宗差了許多,我們簡單的來述説一下這個案件。
北京忠勇前衞百户楊安因病離世,偏偏她有個妻子岳氏秀色可餐,美貌異常,因此引起了一個錦衣衞校尉的垂涎。
有句古語説:寡婦門前是非多,説的就是這種情況,這校尉意圖佔有岳氏,結果被拒絕,他就因此懷恨在心。
有人説窮生奸計,富長良心,放到這錦衣衞身上一點都不管用,得不到就毀掉,因此他使出了一個陰毒的詭計。
利用手中職權誣陷岳氏和其女婿通姦,説岳氏膽大妄為,不但通姦,還夥同鄰居郝氏找來一名江湖術士沈榮,下毒害死楊安。
如此誣告,四人自然不會承認,但是進了錦衣衞的大牢,還怕你不招嗎?
用現在的話來説沒有什麼不是一頓嚴刑毒打解決不了的問題,如果有,那就再來一頓,錦衣衞多達18種的酷刑齊齊走一遭,還能怕你不招嗎?
《都公譚纂》中載:"正統間,北京忠勇前衞百户楊安以病死,其妻岳氏美色,有一校尉欲犯之,不從。因誣岳氏與婿邱永通,欲謀殺夫,與鄰婦郝氏召術士沈榮,書符焚湯中,飲之,以致夫死。比宋阿雲案還荒唐的司法審核
既然證詞有了,自然要上報大理寺、都察院、刑部,經三法司判定後,三法司認為沒有意見之後,再交給皇帝勾決,這個案子就這麼定了。
刑部、和都察院自然沒有任何的問題,但是到了大理寺這塊除了問題,正統六年(1441年),開創河東學派的薛瑄被任命為大理寺少卿。
大理寺類比現在的最高人民法院,薛瑄看見這個案件證詞,前後不一致,漏洞百出,因此把這個案件直接駁回給刑部,讓重審。
刑部自然不樂意了,我説沒問題,你説有問題,你這是質疑我的能力還是質疑我的人品,於是兩大司法機構展開了拉鋸戰。
這事情久拖不決,自然也引起了都察院的不滿,當時的都御史王文多次去找薛瑄理論,讓大理寺儘快定案。
這裏面詭異的是,和宋神宗年間的阿雲案爭執完全不一樣,阿雲案雖然黨爭,但後面還是引據經典的法理之爭,案件的證詞都是大家認可的。
但岳氏的這個案件完全沒有在證據和證詞這塊下功夫,也就是一個草菅人命的葫蘆案,都察院和刑部都希望把這個案件定性,儘早處理結束。
都察院的王文與大宦官王振關係非常的不錯,因此引起了薛瑄的不滿,你王文來是借勢壓人嗎?
你一個朝廷命官見一個宦官行跪拜之禮成何體統, 我羞於你這樣的人為伍,結果關係越鬧越僵了。
再加上當時錦衣衞的頭目王順也是大宦官王振的人,你薛瑄如此針對錦衣衞,明顯是對王振有意見嗎?
《明史》載:"拜爵公朝,謝恩私室,吾不為也。公卿見振多趨拜,瑄獨屹立。振趨揖之,瑄亦無加禮,自是銜瑄。"葫蘆僧來了
據明史記載,薛瑄見王振不行跪拜之禮,只是行一個拱手禮,這自然讓王振一黨不滿了,大家都當奴隸,就你薛瑄做人,怎麼恥與我們為伍嗎?
你就是枝頭上的鳳凰,我們也要把你拉下來當個野雞,於是就發生了後面的事情。
這個葫蘆案遲遲沒有結果,自然要找個葫蘆僧來結案,而這個葫蘆僧就是我們大名鼎鼎的土木堡之變的主角朱祁鎮。
於是這個案件讓皇帝去裁定,朱祁鎮還是比較猴精的,敢情你們鬧不和,讓我去背鍋俠,對不起,這背鍋俠我不當,於是下了一道旨意,讓都察院重新調查上報。
都御史王文就派出了一個叫潘洪的御史去負責調查這案,沒想到這潘洪榆木腦袋一個,沒有正確理解領導的意思,居然老老實實的去調查這案件了。
本就漏洞百出的案子,自然經不起查,不過多久這位老實人就有了奏報:楊安半年前得瀉痢,就讓妻子岳氏找通過鄰居郝氏找來術士沈榮做法,半年之後,楊安病死。
痢疾在古代被認為是不治之症,也是十分難以醫治的疾病,至此可以説是真相大白了,所以錦衣衞上告的通姦就是無稽之談了。
朱祁鎮看到這個報告也挺無奈的,讓你都察院自己去查,查了這樣一個結果,明顯是一個冤案,那就下旨放人吧!
既然是冤假錯案,總得有人背起這個黑鍋吧!於是刑部所有人員被髮俸祿三個月,比起金錢上的打擊,這些人還是要麪皮的,背後落一個草菅人命的名聲,對官望影響很大,也對以後的升遷造成影響,這個誰受得了。
於是刑部指責錦衣衞屈打成招,錦衣衞指責刑部監察不嚴,最後刑部、都察院都加入了,大家互相指責,沒有一個好人了。
朱祁鎮一看就急了,哪怕沒有好人了,這事情也不能説出來呀,再鬧下去,不就是打他這個皇帝的臉嗎?用了一堆酒囊飯桶。
《都公譚纂》:"上悉皆宥之"。於是朱祁鎮寬恕了所有人,這稀泥肯定沒和好,後面才是大陣仗。故事才剛剛開始
錦衣衞指揮使馬順覺得丟人顯眼,於是把這個小校尉逮來一頓家法,但這校尉也是個狠人,一口咬定是潘洪構陷自己。
你看這就是人家為什麼能當錦衣衞校尉的原因,臉皮厚,心狠手辣,白的也給你説成黑的,這就是本事。
校尉這一亂咬,馬順發現這是一個攻擊薛瑄的好藉口,錦衣衞是幹什麼的,就是監察百官的,你和錦衣衞過不去,不就是和我乾爹王振過不去嗎?
馬順的效率是非常高的,很快御史潘洪被以"奏事詐不以實"的罪名,發配到大同去守邊了。
同時,岳氏四人,又被捉回,錦衣衞大牢中,18般武藝還沒用完,這四人又屈打成招了,緊接着馬順施展霹靂手段,把大理寺高級官員悉數入獄。
在後面鼓掌叫好的王文自然不願意落在人後,他親自審問這個案件,他用了一個奇葩的理由把對這個案件有影響的人都排除在外。
案件中術士沈榮是蘇州人,因此王文認為張祝等大理寺官員,同作為蘇州人士,會包庇罪犯,不易參與這個案件。
最終這個案件又被翻了過來,岳氏和自己的女婿被凌遲,郝氏和沈榮被絞刑,大理寺官員連降三級,主官薛瑄被判死刑。
這個猶如兒戲一樣的案件不停的在翻滾,最終定性,但是造成了羣臣的危機,錦衣衞如此構陷,讓他們人人自危。
兵部侍郎王偉等人首先上書朱祁鎮為薛瑄求情,後面更多的人加入這個行列,而薛瑄也上書自辯。
《都公譚纂》:"王文命鞭,瑄乃奏術士沈榮原系蘇州府常熟縣人,而顧惟敬、寺丞仰瞻、周觀、張等皆蘇州人,顯有情弊。刑部定罪,岳氏、邱永凌遲處死,郝氏、沈榮絞罪,薛瑄秋後處決。未幾,薛瑄以讞獄官奏稱其冤,發原籍為民。"
薛瑄尚能乞求一命,那四個被冤死的人成為了朝廷官員互相傾軋的犧牲品。風水輪流轉
後來就發生了,土木堡之變,明英宗被瓦剌也先俘虜8年,而王振也死於亂軍之中,後來景泰帝上位,重新啓用薛瑄。
奪門之變後,王文和于謙一起被殺,誅殺的聖旨就是薛瑄送了過去,可見世事的無常,猶如鬧劇一樣。
《明史》:"文之死,人皆知其誣。以素刻忮,且迎駕、復儲之議不愜輿論,故冤死而民不思。"
意思是眾人都知道你王文是被冤枉的,但是一點都不值得同情。
結語:縱觀明英宗朱祁鎮的一生,打錯一仗,殺錯一人,成為了永遠的污點,但是其制止人殉的決定還是值得肯定,終結了朱元璋這一惡習,於人文歷史還是有大功的。
但是在這個類似宋神宗年間的登州阿雲案的案件中,明顯有和稀泥的行為,如此任性為之,出現土木堡之變也是理所當然,法理不嚴,國法不彰,國法不彰,自然妖孽橫生,實在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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