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遊樂場玩,女兒正在玩的玩具,被其他孩子搶了。我總是安慰女兒“沒事我們要分享、要謙讓”,或者就是拿其他玩具,分散女兒的注意力,安撫他。
但有次,我看到一位媽媽,對搶她孩子玩具的小朋友説:“小朋友,妹妹先玩的,你不可以搶哦,你把玩具給阿姨,還給妹妹。”
媽媽把玩具,交給小女孩時,女孩掛着淚花的臉蛋,又開心地笑了。我猜這個小孩心裏,一定在想:自己有麻煩的時候,媽媽一定會幫我的。玩公共玩具是有規則的,要遵守先來後到。
那我在安撫女兒,分散她注意力的時候,她在想什麼呢?是否在想:為什麼?爸爸告訴我,不可以搶別人玩具,但別人搶我們玩具的時候,又要我讓給其他小朋友呢?有麻煩的時候找爸爸,爸爸怎麼不幫我呢?是不是我錯了,下次被人欺負的時候,是不是不能反抗呢?
我之前教育女兒的那套方法,是對我父母教育方法的傳承。小時候,我忍讓、不惹事,就會被父母和老師表揚:真是個懂事的乖孩子。
在學校被人欺負,告訴父母,得到的不是父母的幫助,而是被質疑:是不是你自己惹人家了,他怎麼不欺負別人,單單欺負你呢。
後來比如,摔破膝蓋,回家也會裝作正常走路,生怕被父母發現。之後很多事情,都儘量不讓父母知道,或者是父母最後一個知道。
父母的這種教育方式,親子關係,似乎是我們那個時代的特色。和身邊的朋友交流,他們同樣也是這種感覺,幾乎很少有與父母談心的。
遇到麻煩也是在外尋求幫助,導致很多本來告訴父母,能夠輕易妥善處理的事情。卻習慣瞞着父母,找身邊的同學朋友幫忙出主意,用不成熟的方式處理。使得問題變得嚴重,甚至誤入歧途。
現在出現的校園霸凌事件,仔細分析會發現,時間裏的孩子,與父母的溝通都是不順暢的,在剛開始的幾次霸凌,選擇忍氣吞聲,沒有尋求老師和父母的幫助,最終釀成悲劇。
一、幫助孩子建立權利意識,幫助孩子明確身體邊界和權利範圍
比如,碰到認識的小朋友,讓孩子根據自己的心意,決定是否要分享自己的零食和玩具。而不是,不考慮孩子的感受,一直催促孩子“媽媽知道你是乖孩子,我們要學會分享對不對?”
分享是建立在自願的原則上,強迫孩子,會讓孩子對保護自己玩具零食的行為,產生懷疑。在保護自己權利時產生動搖,認為不分享是自己的錯。
二、孩子玩具被搶的時候,我們要明確地支持孩子,回應搶奪行為
很多孩子,其實不太敢在肢體上,與他人發生衝突。我們可以教孩子,用語言表達自己的態度,讓對方明白自己不願意被侵犯。
語言堅定的態度,往往就能取得非常好的效果,讓對方放棄搶奪行為。孩子語言的回應,也是對周邊成年人的示警,比如身邊的家長,幼兒園的老師。即使對方沒有停止搶奪,也能讓老師或者父母注意到,從而介入,避免衝突升級。
從小培養孩子的權利意識,維護自己的權益。孩子將來遇到更嚴重的侵害,如性侵、校園霸凌,就懂得保護自己尋求幫助。
三、孩子小時候玩具被搶,應該幫助孩子拿回來,而不應該是選擇忍讓和安撫孩子
有的父母會意識到鼓勵孩子維護自己的權利,但孩子畏懼或者不懂用什麼方式,向對方要回玩具,只會抱着媽媽大腿。
在孩子玩具被搶時,還不能自然地,向對方表達自己的不願意,和拿回自己玩具時。父母應該給孩子做示範,幫孩子拿回屬於他自己的玩具。
這樣孩子就會懂得,遇到麻煩父母是他堅強的後盾,當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困難,父母是他求助的對象。
幫助孩子拿回玩具,還會讓孩子明白,當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是可以發聲,向對方説“不”,並且取得自己的和權益,而不是選擇忍讓,助長對方一次次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