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結算價款構成
二、工程簽證
按承發包合同約定,工程簽證一般由甲乙雙方代表就施工過程中涉及合同價款之外的責任事件所作的籤認證明。
目前一般以技術核定單和業務聯繫單的形式反映者居多。
工程簽證從另一角度講,是建設工程合同的當事人在實際履行工程合同中,按照合同的約定對涉及工程的款項、工程量、工程期限、賠償損失等達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該協議從法律意義上講是原工程合同的補充合同。
1、簽證的常見形式
從簽證的表現形式來分,施工過程中發生的簽證主要有三類:
設計修改變更通知、現場經濟簽證、工程聯繫單。
各類簽證的內容、出具人和使用人都不一樣,所起的作用和目的也不一樣,在結算時的重要程度(可信度)更不一樣。一般不允許直接簽出金額 。
2、設計修改變更通知單
由原設計單位出具的針對原設計所進行的修改和變更。
從造價中介機構的角度來看,往往審價時對設計修改變更通知單最為信任。
另外,有些管理較嚴格的公司,要求設計變更也要重新辦理簽證,設計變更不能直接作為費用結算的依據,當合同有此規定時應從合同規定。
3、工程聯繫單
聯繫單,甲方、乙方、丙方都可以使用,作為工程參與各方聯繫工作事宜使用,其較其他指令形式緩和,易於被對方接受。
常見的有設計聯繫單、工程聯繫單兩種。
4、現場經濟簽證
由乙方提出的,針對在施工過程中,現場出現的問題和與原施工內容、方法出入的,以及額外的零工或材料二次倒運等,經甲方(或監理)、設計單位同意後作為調價依據。
工程量清單計價的現場簽證,是指非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用工、材料、機械台班、零星工程等數量及金額的簽證。
定額計價的現場簽證,是指預算定額(或估價表)、費用定額項目內不包括的及規定可以另行計算(或按實計算)的項目和費用的簽證。
5、洽商
(1)設計變更洽商(記錄),又稱工程洽商,是指設計單位(或甲方通過設計單位)對原設計修改或補充的設計文件,洽商一般均伴隨費用發生。
工程洽商一般是由乙方提出的,必須經設計、甲方、乙方三方簽字確認,有監理單位的項目,同時需要監理單位簽字確認。
(2)經濟洽商:是正確解決甲方、乙方經濟補償的協議文件。
6、技術核定單
凡在圖紙會審時遺留或遺漏的問題以及新出現的問題,屬於設計產生的,由設計單位以變更設計通知單的形式通知有關單位(甲方、乙方、監理單位);屬甲方原因產生的,由甲方通知設計單位出具工程變更通知單,並通知有關單位。
在施工過程中,因施工條件、材料規格、品種和質量不能滿足設計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議等原因,需要進行施工圖修改時,由乙方提出技術核定單。
7、簽證的藝術
(1)簽證形式選擇的藝術
乙方最好把有關的經濟簽證通過藝術的、合理的、變通的手段變成由設計單位簽發的設計修改變更通知單,實在不行也要成為甲方簽發的工程聯繫單,最後才是現場經濟簽證。這個優先次序作為乙方一定要非常清楚,涉及到提供的經濟簽證的可信程度。現場經濟簽證多為乙方發起申請。設計單位、甲方出具的手續在工程審價時可信度要高於乙方發起出具的手續。
(2)乙方填寫工程簽證的技巧
① 有利於計價,方便結算
如果有簽證結算協議,填列內容要與協議約定計價口徑一致;如無簽證協議,按原合同計價條款或參考原協議計價方式計價。
再有,簽證的方式要儘量圍繞計價依據(如定額)的計算規則辦理。
② 不同合同類型簽證內容
可調價格合同至少要簽到量;固定單價合同至少要簽到量、單價;固定總價合同至少要簽到量、價、費;成本加酬金合同至少要簽到工、料(材料規格要註明)、機(機械台班配合人工問題)、費。另外簽證中還要註明列入税前造價或税後造價。
注意以下填寫內容優先次序:
a. 能夠直接籤總價的最好不要簽單價;
b. 能夠直接簽單價的最好不要籤工程量;
c. 能夠直接簽結果(包括直接籤工程量)的最好不要籤事實;
d. 能夠籤文字形式的最好不要附圖(草圖、示意圖)。
這個優先次序的核心意思是指:站在乙方角度,最好要籤明確的,越明確越好的內容,能明確確定出價格最好,這樣竣工結算時,甲方審減的空間就大大封閉了,乙方簽證的成果能得到合理的固定;否則,乙方簽證內容能否算到預期結果應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實例1
某工程網架安裝單獨發包,腳手架是由建築主體施工單位提供的,而配合腳手架費用發生前,在招標、投標、合同等任何資料中均未予以落實,於是建築施工單位分兩次共報價格為22.3萬元,現場業主代表分兩次簽證共19萬元,報價和簽證價格均無具體費用組成內容和依據,而按該省網架腳手架定額結合市場價格和投標費用計算應在10萬元以內。
分析:簽證直接籤金額就大大減少甲方事後審價審減的空間。但乙方仍應注意證據的保存,因為當甲方工作人員變動時,只有金額沒有其他佐證很容易被繼任者視為存在貓膩。
>>>實例2
某辦公樓工程由乙方施工,該工程施工現場土質不好,需換填片石,換填完成後,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交了簽證單,乙方填寫的簽證內容為“現場土質不良,一致同意換填片石,挖土方××方,填片石××方”,現場業主代表簽證“情況屬實,片石××方”,但結算時工程審價人員卻把挖土的子目扣減,填片石項目只給材料錢,説簽證寫得很清楚“片石××方”,所以本頁簽證只需補片石材料錢即可。
分析:乙方所報簽證寫得越詳細越好,要把自己做的每一滴都寫上。從簽證內容的優先級別,能籤金額最好,只籤量,竣工結算時再套定額有些麻煩,造價事務所審價時容易不確認,不如直接按市場價協商好直接簽證上金額穩妥。
(3)注意需要填列的內容
① 何時、何地、何因;
② 工作內容;
③ 組織設計(人工、機械);
④ 工程量(有數量和計算式,必要時附圖);
⑤ 有無甲供材料。
簽證的描述要求客觀、準確,隱蔽簽證要以圖紙為依據,標明被隱蔽部位、項目和工藝、質量完成情況,如果被隱蔽部位的工程量在圖紙上不確定,還要求標明幾何尺寸,並附上簡圖。施工圖以外的現場簽證,必須寫明時間、地點、事由、幾何尺寸或原始數據,不能籠統地簽註工程量和工程造價。
——勤簽證
乙方低價中標後必須注意勤簽證:當發生諸如合同變更、合同中沒有具體約定、合同約定前後矛盾、對方違約等情況時,需要及時辦理:費用簽證,工期簽證,或者費用+工期簽證。
(4)如何對待甲方拒籤
乙方所填的簽證內容應使不在現場的人員通過看簽證單也能知道具體事件發生的內容,最好使其如有一種身臨其境的感覺,不會給別人造成模糊概念。
在編制簽證單之前,首先要熟悉合同的有關約定,針對重點問題展開簽證理由。
同時,應當站在對方的角度來考慮陳述理由和羅列簽證內容,使簽證人感覺不用承擔風險,這樣,對方才容易接受並簽證,否則,對方會不願意接受而拒絕簽證。
如果遇到對方有意不講道理地拒籤,實踐中可以採用收發文的形式送達甲方(叫一般工作人員去辦理)。
不需要逼迫他(甲方)在簽證單上簽字,只需要在收發文本上簽字,這樣就可以證明他(甲方)已收到我方的發文,如果他(甲方)不在簽證單上簽字,但超過法定時間,簽證自動生效。
(5)甲方籤批工程簽證的技巧
姑且不論簽字人員在文件資料上簽字的對錯,僅就簽字的形式就五花八門:
有的簽字字跡潦草,辨認不清;有的簽字評語文不對題,前後矛盾;有的與乙方報表混籤,認不出誰是乙方人員簽名,誰是甲方或中介人員簽名;有的簽字無時間記錄或時間記錄落筆與報表前後不一致;還有的用圓珠筆、鉛筆、彩色筆等不能用於存檔的墨跡代替可以用於存檔的鋼筆墨跡,甚至還有在草稿紙上簽字作為原件的情況。
甲方、中介方籤批簽證的常用方法:
① 只簽名
這種情況只能承閲過,相關人未發表同意與否的意見,在結算時這份簽證的可信度就大打折扣了。
② 簽名+“同意”
>>>實例3
某工程,甲方委託監理公司進行計量控制,施工中發生了土方外運項目,乙方及時向甲方申報簽證,在簽證的內容欄乙方填寫:土方工程量為“4290m3”,簽證單價為“20元/m3”。甲方代表閲後在審批欄簽名及籤批“同意”二字。
分析:“同意”兩字看似簡潔實則意思含糊:是同意乙方所報工程量屬實呢,還是同意乙方所報送單價呢,亦或二者都同意呢?從乙方的角度出發,便認為是工程量及單價的報送數均被認可並可作為結算依據。但嚴格説,這張簽證是不可以作為結算依據的。原因如下:
a.甲方代表在本張簽證上所籤的任何文字都是毫無意義的,即甲方在委託監理工程師監管工程後是無權簽署施工現場有效簽證的。而乙方往往認為甲方(即出錢者)都簽名認可了,怎麼還不算數呢?這種想當然的錯誤理解是乙方尤應引為注意的。
b.一般,作為現場項目監理代表,他只有權簽署關於確認工程量數量大小的簽證,關於單價的確認,他應交給造價工程師進行審核(具體審核分工與權限按合同規定),核算後的單價送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再行核籤後方能生效,才能作為憑證進入結算。
因此,如果在合同中甲方授權監理管理工程的話,則僅有甲方簽名的簽證是無效的,如果還有監理簽字,則該簽證的處理結果可能是:工程量得到認可,單價經過審核後未必得到認可,造價審核人員也可能籤按10元/m³(假設)進入結算。
③ 簽名+“情況屬實”
如果甲方簽署意見為“以上情況屬實”,則充其量只能作為費用與工期索賠的證據,而並非簽證。
能否增加費用或者順延竣工日期尚要結合合同約定以及其他證據材料綜合認定。
如是“以上情況屬實”,甲方及諮詢公司根據合同的結算方式,審查結算內容的合法性,如有重複計價現象,甲方及中介諮詢完全可以拒絕結算重複計價部分,“以上情況屬實”只能説明事實的存在,並沒有完全確認所列項目可以結算。
>>>實例4
某監理工程師,在工程所有的經濟簽證單上簽字欄寫的都是“情況屬實”,按一般人理解應該就是同意了。
有人曾就經濟簽證問題諮詢過他,所籤“情況屬實”應如何理解?
他回答是自己僅僅是見證乙方做的事情屬實,工程量和價錢由甲方自己核定,原因是怕管多了甲方會認為監理方為乙方説話。
以上籤證方式,既無意圖又無詳細記載資料,含糊不清,是對是錯無法分辨,簽證方式很不規範,使人很難相信簽證所表述的內容。
④ 簽名+“以上情況屬實,同意結算”
如是“以上情況屬實,同意結算”,那就另當別論了,甲方既確認了事實的存在並同意支付事實的費用。
如確屬簽證人員失誤引起的重複計價,中介單位應將問題提交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中介方一般只能認為甲方願意額外支付此項重複費用因某種理由補貼給乙方。
⑤ 簽名+複核後的描述性簽證意見
簽名要由合同規定有權之人簽署,簽證內容要有描述性,是認可乙方報送的量還是認可價,如經複核認為乙方填列的內容不實,籤批上實際情況,及如何列入結算(如列入直接費,列入税前造價,該價即為税後造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