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九派新聞評論員 虞荏
據報道,近日,廣東東莞一中學在新生入學須知中提到,學生需繳納4000餘元校服費,引發熱議。入學須知顯示,男生校服費為4033元,女生校服費為4043元,校服共30—31件。此外,該校的小學部和初中部,新生校服收費亦超過三千元。
校服一買就是三十多件?儘管平均每件校服的單價似乎還算正常,但一口氣買三十多件的總價依然遠遠超出了一般家庭在校服上的支出。據當地發展和改革局回應,他們只能審批學費和住宿費,校服這類收費相當於學校代購,學生自願。要談“自願”,那學生只買幾件正常換洗用的可不可以?
統一着裝就統一着裝,什麼運動背心還有鞋子都要統一嗎?且不提有些學生家庭可能不那麼富裕,三四千的支出可能帶來不小的負擔;即便有些學生家裏“不差錢”,但三十多件的校服仍然難以接受。
“自願”的背後,往往還有一類隱形的“被自願”。沒有穿校服,讓不讓進學校?有沒有接受教育的權利?集體活動少了一件統一着裝,會不會影響班級評優、班主任評優?會不會受到歧視?被裹挾後的意志可能最後只能選擇付費,但這類共通的困境依然值得關注。
這不僅僅是買幾件校服的問題。錢不得不出,班不得不值,PPT不得不做……要被放在陽光下好好曬一曬的,不僅僅是教育收費,還有不健康的家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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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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