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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翔起訴新東方子公司侵權使用肖像權獲賠

由 許愛花 發佈於 經典

7月7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獲悉,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就劉翔與北京新東方前途出國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東方公司”)肖像權糾紛一審文書進行公開。

文書顯示,劉翔訴稱,新東方公司未經允許在公眾號“新東方美國中學留學”發佈的文章中使用其肖像,並附商業宣傳信息,構成對其肖像權的侵害。新東方公司辯稱,在獲知被控侵權事實後立即進行了刪除處理,主觀上並無侵權故意。

法院審理認為,新東方公司未經同意在涉案文章中使用劉翔肖像,構成對劉翔肖像權的侵害。涉案文章使用劉翔肖像均系賽場照片,並未對肖像進行醜化、污損,侵權行為情節輕微。

最終,法院裁定北京新東方前途出國諮詢有限公司書面致歉,並賠償劉翔經濟損失6000元。

據天眼查APP股東信息顯示,北京新東方前途出國諮詢有限公司由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持股。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王浩雄

編輯/倪家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