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教育部發布指導意見,支持組建文化藝術職業教育集團

文旅部、教育部發布指導意見,支持組建文化藝術職業教育集團

圖源:視覺中國

芥末堆文 近日,文旅部、教育部聯合印發《關於促進新時代文化藝術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提到,要辦好藝術類院校附設中職學校,支持有條件的藝術類高職學校探索“3+2”五年一貫制等辦學模式。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藝術高職院校開設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

進一步完善職業教育藝術類專業標準體系,鼓勵行業組織、龍頭企事業單位參與標準制定。支持文化藝術職業院校與文化及旅遊企事業單位開展深度合作,支持文化藝術職業院校與文藝院團合作開展訂單定向培養及作品製作與演出。支持組建文化藝術職業教育集團(聯盟)。

鼓勵開展基層文化志願服務,參與高雅藝術文化進校園、戲曲進校園、非遺進校園等各類文化藝術普及活動;與當地普通中小學、社區學院(學校)、老年大學(學校)、社區文化中心等加強合作,選派優質師資擔任文化藝術教育外聘教師。

引導文化藝術職業院校結合基層黨組織建設、專業建設、學生社會實踐,積極主動參與鄉村振興,面向鄉村文化能人等重點人羣大力開展文化藝術技能提升培訓,助力鄉村文化建設及文旅融合發展,探索建立校地合作長效機制。

到2025年重點支持建設10所左右全國文化藝術特色中職學校

《意見》明確了發展目標:到2025年,文化藝術職業教育與文化事業、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以及文旅融合發展要求更加匹配,在弘揚社會主義先進文化、革命文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的積極作用更加凸顯,在提升全民文化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中的擔當作為更加突出,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進一步深化,教育結構和規模更加合理,管理體制和保障機制進一步健全,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和高等職業教育本科有機銜接,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繼續教育相互融通的現代文化藝術職業教育體系基本形成,人才培養質量和就業創業質量顯著提升。

建設指標方面,《意見》提到,到2025年,重點支持建設10所左右全國文化藝術特色中職學校和30個左右全國文化藝術特色中職專業;支持建設1—2所具有引領示範作用的特色高水平文化藝術高職專科院校和3—5個特色高水平文化藝術高職專科專業(羣)(“雙高校”和“雙高專業”)。

支持建設1—2所文化藝術特色職業本科院校和5—10個文化藝術特色職業本科專業試點;培育開發不少於10項文化藝術及相關領域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支持若干文化藝術類國家規劃教材、優質課程和教師教學創新團隊建設。

加大行業對文化藝術職業教育的支持和指導力度,建設10所行業高水平示範院校和50個行業特色專業(羣),建設20個行業示範性實訓基地,培育30家產教深度融合型文化企事業示範單位,重點支持3—5個文化藝術職業教育集團,重點建設50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育人示範基地和50個地方戲曲(瀕危劇種)搶救性保護專業點,推廣一批文化藝術職業教育賦能鄉村振興和基層文化建設典型案例。

鼓勵行業組織、龍頭企事業單位參與職業教育藝術類專業標準制定

《意見》指出,要優化培養體系,完善培養結構。進一步推進文化藝術不同層次職業教育縱向貫通培養,支持在培養週期長、技能要求高的專業領域實施長學制培養,根據戲曲、曲藝、舞蹈、雜技、非遺等相關專業始讀年齡小、培養週期長、技能要求高等特殊培養規律,鼓勵各地探索出台解決招生特殊需求、提高生源質量的有針對性的招生考試辦法,規範編制文化藝術類中職學校跨省招生計劃。

辦好藝術類院校附設中職學校,支持有條件的藝術類高職學校探索“3+2”五年一貫制等辦學模式。支持文化藝術高職院校與招收藝術類專業的本科院校開展聯合培養。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藝術高職院校開設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

同時,服務國家文化戰略和區域發展戰略,優化院校和專業佈局,強化專業特色和時代特徵。系統推進文化藝術和旅遊等相關專業升級和數字化改造。對接文化與旅遊、信息技術、公共服務等領域融合發展催生的旅遊演藝、藝術設計、文藝策劃、文化創意、數字文化、文化傳播、線上演播等相關新業態及新職業,覆蓋文化藝術各個領域,增加人才培養針對性。

進一步完善職業教育藝術類專業標準體系。以職業能力為核心,持續深化文化藝術職業院校教師、教材、教法改革,主動對接行業產業發展、技術進步,將新技術、新工藝、新規範和典型案例及時納入教學內容,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所體現的先進標準融入人才培養方案。有機銜接崗位要求,完善專業、課程、教師、教材、教學、實習實訓、基礎設施等標準。鼓勵行業組織、龍頭企事業單位參與標準制定。

此外,要推進職業學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工作,構建體現文化藝術職業教育規律特點與實際的學校、專業、教師、學生等評價體系,完善文化藝術職業教育評估辦法,破除唯論文、唯帽子、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加強分類指導,實施分類評價。

在評價指標設置中強化素質能力導向,引導院校進一步突出藝術實踐、藝風藝德、產教融合、就業創業、社會服務等辦學導向。建立院校、教育和行業主管部門、行業企事業單位、社會共同參與的評價機制。

支持組建文化藝術職業教育集團(聯盟)

深化產教融合領域,支持文化藝術職業院校與文化及旅遊企事業單位開展深度合作,總結藝術師承培養經驗,結合現代文化產業特點,探索中國特色學徒制,優化“訂單式”培養模式,加強實習實訓基地建設。

支持文化藝術職業院校與文藝院團合作開展訂單定向培養及作品製作與演出;支持與影視、演藝、傳媒、設計以及互聯網文化等企事業單位合作開展內容生產與傳播;支持與旅遊景區合作開展旅遊演藝等項目開發、製作與演出;支持與文化企事業單位共建技術技能創新應用平台、文化藝術眾創空間。

積極推動在骨幹文藝院團、行業龍頭企事業單位設立實習實訓基地。推動學校與院團、企業合作或採取自辦藝術演出團體的方式,將專業建設、課程設置、教材開發、學生培養與項目製作、排練、演出嵌套式、一體化設計,拓展學校辦學形態和學生實習實訓空間。支持地方建設文化藝術職業教育創新發展高地。支持組建文化藝術職業教育集團(聯盟)。

鼓勵文化和旅遊企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參與開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和特色課程,支持文化藝術職業院校參與“學歷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簡稱1+X證書)制度實施。引導文化和旅遊相關企事業單位加大對文化藝術專業學生實習、教師實踐鍛鍊的支持力度,將國有文藝院團、公共文化機構等與文化藝術職業院校開展相關領域合作情況納入上述單位社會效益考核指標體系。

加強民族文化藝術類專業建設,拓展公共文化服務

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方面,《意見》明確,要依託文化藝術職業院校建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創新基地,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加強民族文化藝術類專業建設,繼續推進全國民族文化傳承與創新示範專業點建設。支持開展本地區特色戲曲曲藝、民族民間藝術等人才短缺、亟待關注的文化藝術項目的可持續發展研究與保護傳承實踐。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地方劇種“以校育團”模式,有機整合藝術職業院校與劇團、班社資源,以人才培養為地方劇種發展注入生機活力。支持建設地方劇種活態傳承動態監測專業點。鼓勵藝術職業院校探索利用藝術職業教育資源開展以優秀傳統文化為主要內容的研學旅遊服務。

要拓展公共文化服務。支持文化藝術職業院校積極參與各級各類文化藝術活動和重點文化項目,與公共文化服務單位開展資源共建共享,有條件的將校園文化場館面向社會開放。鼓勵開展基層文化志願服務,參與高雅藝術文化進校園、戲曲進校園、非遺進校園等各類文化藝術普及活動;與當地普通中小學、社區學院(學校)、老年大學(學校)、社區文化中心等加強合作,選派優質師資擔任文化藝術教育外聘教師。

引導文化藝術職業院校結合基層黨組織建設、專業建設、學生社會實踐,積極主動參與鄉村振興,面向鄉村文化能人等重點人羣大力開展文化藝術技能提升培訓,助力鄉村文化建設及文旅融合發展,探索建立校地合作長效機制。推動重點院校、東部地區院校與民族地區、邊遠地區和革命老區開展協作幫扶,加強基層文化技術技能人才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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