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7日召開新聞發佈會,解讀新修訂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有關情況。在談到如何規範“名校辦民校”時,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司長劉昌亞表示,公辦學校以品牌輸出方式參與舉辦民辦學校,是特定歷史階段的產物,但也產生了較多的問題。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利用公辦學校的優質品牌,採用民辦學校的收費機制,對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都造成了不公平競爭,擾亂了教育秩序。因此,新修訂的實施條例重點規範了這一辦學形式。下一步,教育部還將出台細化文件,全面規範公參民辦學。(記者胡浩)
教育部將進一步規範名校辦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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