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課後服務費該如何用?

中小學課後服務費該如何用?

南大附小的學生在學校參加課後滑冰活動。

本報記者 童夢寧 文/圖

“學校開展課後服務是一件好事,能解決孩子放學後的監管等問題。我們交的託管費(即課後服務費),合理用於補助老師是正常的,但用於學校添置設施設備,甚至改善辦學條件,這合理嗎?”近日,有中小學生家長向本報反映,一些地方課後服務費的使用偏離了上級文件要求,期盼規範用途,將好事辦好。

據瞭解,2017年2月、2020年8月,教育部和我省分別下發了有關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均強調堅持公益惠民,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專項用於課後服務成本支出。之後全省各地結合實際制定了不同收費標準,本着家長自願原則進行合理收費,所收費用全額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同時對建檔立卡貧困户家庭及城鎮低保户子女予以免費。

近日,就課後服務費的使用情況,記者進行了調查採訪。

有的地方規定很含糊

萬年縣是全省較早實施課後服務工作的縣(市、區)之一。2019年12月27日,該縣下發《關於制定我縣公辦中小學課後託管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就每學期託管收費設定了兩個標準,即小學400元、初中200元,強調課後託管費專項用於課後服務方面的開支,同時規定“節餘部分用於改善學校辦學條件”。

在萬年縣城區小學中,規模最大的小學是縣一小,全校學生人數達5000餘人,最小的是縣六〇小學,學生人數為1800餘人。依據當地文件要求,這兩所小學每學年收取的課後服務費分別為400餘萬元、140餘萬元。

對於課後服務費“節餘部分”是如何用於“改善辦學條件”的問題,5月16日,萬年縣教體局及縣一小相關負責人面對記者採訪時,均保持沉默。不過,縣一小相關年級負責人表示,將節餘經費用於購置電腦、複印機等辦公設備或校舍等基建,屬於“改善辦學條件”,符合當地文件規定。

萬年縣六〇小學校長陳忠華表示,該校有100名左右參與課後服務工作的教職員工需予以補助,同時還聘請了校外10餘名藝術類老師,參與舞蹈、古箏、剪紙、書法和美術等16個課後興趣班的輔導工作,再加上這些興趣班所需的教學用品及耗材支出,每學年課後服務費所剩不多。不過,他坦承,該校由於經費吃緊,每年從課後服務費中支取10萬餘元,用於33名班主任津貼支出。

記者瞭解到,上饒市玉山、婺源及廣豐等地的相關文件也規定課後服務費分兩部分使用,即“主要用於參與課後服務工作人員的補助,其餘部分用於添置設施設備、購買耗材及開展各類比賽活動等支出”。

對此,不少家長表示,節餘的課後服務費用於學校“添置設施設備”,最終也變成了“改善辦學條件”支出,此舉有轉嫁義務教育投入負擔,由家長來分擔的嫌疑。

玉山縣教體局教育股股長沈佳紅坦承,當初發佈文件時,也擔心相關學校以文件為由,購置與課後服務無直接關聯的教學設備或其他支出,偏離“課後服務成本支出”的要求。下一步,擬將重新明確課後服務費用途及調整收費標準。

有的地方監管很嚴格

課後服務費到底該如何規範使用?記者瞭解到,宜春市及其轄屬縣(市、區)基本上都細化了課後服務費用途及管理制度,得到了家長認可和支持。

宜春市明確規定,課後服務費用於開展課後服務的水電費支出、消耗品購置、場地器材維護、參與課後服務工作人員補助等。每學期結束後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及家長委員會進行核算,據實支出,確保專款專用。

其中,萬載縣不僅細化了每人每課時補助標準,即任課老師、行政值班人員分別不超過50元、40元(聘請校外藝術類老師的費用依據當地行情予以支付),還設立5個課後服務專項工作組,其中財務工作組、督查工作組、監審工作組對全縣課後服務工作分別進行財務監管、督導和考評、監審費用開支及處理相關違規違紀問題,確保健康有序開展全縣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

萬載縣教體局黨委委員藍壽明告訴記者,在實施課後服務工作中,該縣有不少中小學校長曾提出將結餘款項用於添置空調、複印機等辦公設備,但均被財務工作組否決。理由是這些設備不是直接用於學生託管服務,所需費用不屬於課後服務成本支出。

省裏將規範收費用途

據瞭解,我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總人數逾600萬,課後服務收費及用途備受社會各界關注。

教育部及我省的相關文件均明確規定,課後服務是社會服務行為,不屬於免費義務教育範疇,建立健全課後服務成本分擔機制,服務費由政府、社會和家長共同分擔;廣大中小學要充分利用學校在管理、人員、場地、資源等方面的優勢,主動承擔課後服務責任。

省政府法律顧問、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廖澤方表示,按文件規定,課後服務費來源多元化,並非僅家長繳納,省級層面應遵循“成本補償及非營利、公益性”原則,建立成本核算及監管機制,引導各地每學期組織由家長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相關人員參與監督,規範收費及專項用途。

省教育廳基教處處長程裕秋表示,從去年9月起,我省開始全面推行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這對全省來説是一件新生事物,推行過程中難免遭遇一系列困惑及不規範現象,需逐步予以化解或調整、完善。但他強調,課後服務費成本支出不應涵蓋常規硬件設施或“改善辦學條件”的投入費用。

程裕秋還表示,當前省教育廳已組織人員開展課後服務專項調研,廣泛收集家長及社會各界建議和意見,分析一些地方探索出的成功做法,形成樣板進行推廣,引導各地不斷完善、健全課後服務工作機制,進一步規範收費及用途,同時建立省級層面監管制度,確保好事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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