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教育部宣佈,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成立。查看教育部官網“司局機構”可看到,“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頁面已上線,顯示其主要職責包括,承擔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校外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擬訂校外教育培訓規範管理政策、組織實施校外教育培訓綜合治理等。
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的成立釋放了哪些信號?對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的意義是什麼?記者邀請相關專家進行探討。
校外培訓亂象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校外培訓已經成為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問題。首都師範大學教育學院教授薛海平指出,治理校外培訓,很重要的一個目的就是為了減輕學生負擔。“校內一直在減負,但學生的負擔並沒有有效減輕,許多負擔轉移到校外去了。而很多學科類培訓,以成績為導向,強化應試,與目前國家提倡的素質教育精神是衝突的,加重了家長的焦慮,還出現一些捲款跑路的惡性事件。”
近年來,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出台了很多專門文件來治理校外培訓機構。尤其今年,重視程度空前提高。今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提出,義務教育最突出的問題之一是中小學生負擔太重,短視化、功利化問題沒有根本解決。特別是校外培訓機構無序發展,“校內減負、校外增負”現象突出。
會議強調,要全面規範管理校外培訓機構,堅持從嚴治理,對存在不符合資質、管理混亂、藉機斂財、虛假宣傳、與學校勾連牟利等問題的機構,要嚴肅查處。要明確培訓機構收費標準,加強預收費監管,嚴禁隨意資本化運作,不能讓良心的行業變成逐利的產業。
記者注意到,近期針對校外培訓機構亂象,各地相關部門已加大力度開展治理督查。6月1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集中公佈一批校外培訓機構虛假宣傳、價格欺詐典型案例,對15家校外培訓機構處以頂格罰款,共計3650萬元。
各地也在行動。近期,北京市教委多次發佈通報,對存在無辦學許可證、違規開展線下教學、超期收費、超標培訓、開展低價營銷及販賣焦慮等不當廣告宣傳等問題行為進行披露,共有幾十家校外培訓機構被點名。6月1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也公佈稱,針對校外培訓機構亂象開展執法行動,對四家校外培訓機構依法從重處罰,罰款合計1000萬元。
培訓監管明確責任主體、進入常態化
今年5月,《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接下來,要如何推動相關政策文件落地?
在6月15日教育部召開的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成立啓動會上,明確了“新成立的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要推動‘雙減’工作落地見效。”
“校外培訓機構長期以來沒有直接的管理機構,也沒有相關行業管理規範,導致行業亂象叢生。”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讓管理有了明確的責任主體,監管進入常態化和工作的可持續性。
薛海平指出,校外教育存在很多問題,其中有些是校外培訓機構的問題,比如教師沒有資質、資金沒有監管、課程標準混亂等。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成立後,一個重要的任務,就是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校外教育培訓(含線上線下)機構設置、培訓內容、培訓時間、人員資質、收費監管等相關標準和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校外教育培訓綜合治理,指導校外教育培訓綜合執法。
此外,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的通知》,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的主要職責還包括,承擔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校外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指導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黨的建設,擬訂校外教育培訓規範管理政策。指導規範面向中小學生的社會競賽等活動。及時反映和處理校外教育培訓重大問題等。
“把這件事交給新成立的專門司局來抓,而不是以臨時小組或其他形式,説明將校外培訓治理作為非常重要的工作,並且已經做了長期、常態化工作的準備。”薛海平指出。
儲朝暉也認為,此次教育部專門針對校外教育培訓設立監管司,意味着對校外教育培訓領域監管的常態化、規範化落到了實處,監管的主體及其主要職責得以更加明確。
解決根本問題還需源頭治理、綜合施策
同時也有多位教育領域專家向新京報記者指出,有了專門的監管機構,並不意味着校外培訓亂象就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他們認為,寄希望於成立一個監管機構就把校外教育所有的問題都解決掉並不現實。從長期看,要根本解決問題還需要源頭治理和綜合施策。
儲朝暉表示,治理亂象、規範發展最有效的措施是減少源頭上的需求,要繼續深入推進教育均衡發展,深化對教育評價體制機制的改革,減少對考分的依賴程度,降低對校外培訓機構的市場需求。另一方面,要推進教育資源更加均衡,公立學校的辦學質量、辦學水平和效率要進一步提高。“學校的教育內容更加豐富多樣,對學生的發展更好,校外培訓機構就不會‘野蠻生長’”。
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的成立對行業有哪些影響?薛海平認為,加強校外培訓的治理和規範是一個大方向,但對校外培訓行業來説並不完全是負面影響,實際上,對很多相對規範的培訓機構來説,這不是壞事,短期可能會有一些限制,但長期來看,能夠促進教育培訓行業的健康良性發展。
在儲朝暉看來,要讓教育迴歸本質,避免過多資本湧入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機構也應找準行業定位,在教育的公益性和商業的營利性之間尋求平衡。
新京報記者 馮琪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