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積極穩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嚴禁通過任何形式公佈、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深入實施強基計劃,進一步完善招生程序和辦法,優化考核內容和形式。
教育部規定,健全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高考組織工作機制。各地各校應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要求,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和落實組考防疫工作方案,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嚴格落實安全保密制度,嚴厲打擊考試舞弊行為,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通知還提出,完善高考入學機會公平保障機制;今年繼續實施重點高校專項計劃;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高考的政策,加強高考報名資格審核,嚴厲打擊“高考移民”,切實維護招生秩序。
深化高校考試招生改革也是今年的重點任務之一。
教育部要求,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等第三批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全力做好新高考落地各項工作,精心制定考試和錄取工作方案,確保改革平穩落地;深化考試內容改革,堅持立德樹人,加強對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考查和引導;深入實施強基計劃,進一步完善招生程序和辦法,優化考核內容和形式;大力推進高職院校分類招考,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
各地各校強化高校考試招生監督管理;嚴格落實國家、省級、高校、中學四級信息公開制度;嚴格落實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嚴厲查處違規行為。
教育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強化對治安、交通、衞生防疫等方面的綜合保障,為殘疾人平等參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
來源:央視網
來源:青島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