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電子科技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高端人才。
一、領導機構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強基計劃工作小組的領導與指導下開展,本科招生委員會充分發揮強基計劃招生工作中的民主監督和諮詢建議等重要作用,具體工作由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按照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入選名單,並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有志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理科畢業生(高考改革試點省份不分文理,選考科目要求為物理)均可申請報名。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須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以下兩類考生均可申請報名: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高考成績須達到該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併錄取批次省份以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分數線為準,下同)上50分(高考總分非750分的省份按總分750分折算並四捨五入取整,高考改革試點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其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20分)。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高考成績須達到該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高考改革試點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其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同時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等獎、二等獎(獲獎名單須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活動服務平台http://gs.cyscc.org公示),競賽包括:
(1) 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數學冬令營)(中國數學會主辦)
(2) 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
(3) 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中國化學會主辦)
(4)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
(5) 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
備註:
第二類考生須在高中階段獲得上述獎項,並在報名截止日前取得上述獎項的獲獎證書。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備註:
(1)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2) 在高考改革試點省份,考生報考我校強基計劃時選考科目要求為物理。
四、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辦法
5月11日至30日考生可訪問我校強基計劃報名平台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4)按要求完成網上報名。
(二)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申請考生須符合生源所在地當年高考報名條件並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三)入圍考核辦法
對於符合報考條件的第一類考生,按照我校強基計劃分省招生計劃數的4倍,依據其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從高分至低分擇優確定各省入圍考生名單。
對於符合報考條件的第二類考生,可直接入圍。
考生入圍考核結果和入圍標準將於2020年7月26日在相關平台中公佈,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備註: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為準。
(四)考核程序及辦法
1.打印准考證
入圍考核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我校強基計劃報名平台打印准考證,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具體時間規定如下:
打印准考證:2020年8月1日
2.考核程序
(1)考核內容:體質測試和綜合能力考核
(2)考核時間:
體質測試:2020年8月1日下午
綜合能力考核:2020年8月2日
(3)考核地點:電子科技大學
備註: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安排詳見准考證和我校本科招生網相關公告,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3.考核辦法
(1)綜合能力考核
綜合能力考核包括綜合面試和綜合素質檔案評審,滿分100分。
綜合面試主要考查考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和創新思維的能力。同時,在綜合面試過程中,專家將對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進行評審,以考察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等方面的表現,並對檔案的真實性進行驗證。綜合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籤的方式,全程錄音錄像。
(2)體質測試
考生須在項目1(立定跳遠)或項目2(引體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中選擇一個項目進行體質測試(測試細則詳見附件《電子科技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體質測試細則》)。考生確認體質測試項目後,不得更改。體質測試得分不計入綜合成績,但將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依據。
備註:我校考核辦法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百分制高考成績×85% 綜合能力考核成績×15%
備註:
(1)百分制高考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生源省高考滿分×100
(2)百分制高考成績、綜合成績均四捨五入保留2位小數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所在省份強基計劃招生計劃,在入圍我校考核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綜合能力考核成績、理綜成績(高考改革試點省份為物理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數學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體質測試成績排隊,擇優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我校予以預錄取。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8月5日前公佈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五、其他説明
(一)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我校。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彙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其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畢業後發現的,取消其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四)考核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我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招生考試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六)江蘇考生選測科目要求按照《電子科技大學2020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相關規定執行。
(七)獲得我校強基計劃預錄取資格考生的體檢標準須按照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全程監督。同時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所有考核環節將進行全程錄像。在招生過程中,若發現違規違紀行為,請聯繫紀檢監察部門。
聯繫方式:028-61830237;
(二)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公示錄取標準,確保選拔方法公平。
(三)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七、本簡章由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我校強基計劃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電子科技大學2020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簡稱“章程”)相沖突,以章程為準;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