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要求耶魯大學改進招生流程,不得歧視亞裔

美國時間8月13日,美國司法部針對亞裔教育聯盟投訴耶魯大學非法歧視亞裔申請人一事做出回應,宣佈經過兩年的調查,耶魯大學在錄取過程中,每年都會基於種族原因拒絕數十名符合招生標準的亞裔和白人。這一行為違反了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章,並勒令其改進錄取流程。

美司法部要求耶魯大學改進招生流程,不得歧視亞裔

事件起因為:2016年亞裔教育聯盟向司法部和教育部控訴耶魯大學、布朗大學和達特茅斯學院非法歧視亞裔申請人,在錄取過程中給予不同對待。當時教育部駁回了對布朗和達特茅斯的投訴,因為這兩所學校沒有足夠細節,但因為對耶魯的指控中有足夠的信息,所以對耶魯“很感興趣”。

於是2018年,美國司法部和教育部已經針對耶魯是否非法歧視亞裔美籍學生展開民權調查。

美司法部要求耶魯大學改進招生流程,不得歧視亞裔

而今天就是調查結果——在耶魯大學的招生過程中,種族是每年成百上千個招生決定過程的重要決定因素,對於絕大多數申請人來説,美國亞裔和白人在相當學術學歷背景下,只具有非裔申請者四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的錄取可能性。

讓人不由想起,美國另一所被控“亞裔歧視”的大學——哈佛大學,2014年“公平錄取學生”組織 起訴哈佛,控告其違反了1964年人權法案,過度使用了“種族平衡“策略,涉嫌種族歧視,並故意壓低亞裔美籍學生的錄取數量。

這一場訴訟持續了五年,2019年10月1日,美國聯邦地方法院裁定哈佛在針對亞裔申請者的歧視案中獲得勝訴。地區法官表示,哈佛大學的錄取程序雖“不完美”,但符合憲法規定,“沒有任何種族敵意的證據”,也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錄取決定“受到亞裔美國人身份的負面影響”。

插一句,2015年,亞裔教育聯盟AACE也向教育部和司法部對哈佛提起申訴,指責哈佛限制亞裔學生的錄取數量,涉嫌歧視。2017年,美國司法部宣佈,對哈佛進行調查,哈佛大學也按照司法部要求提供材料。在2018年SFFA起訴哈佛時,司法部就此案發表聲明,支持亞裔學生,哈佛大學招生過程明顯讓亞裔美國人處於不利地位。

在司法部官網判定出來後,耶魯大學在官網上回應“完全否認這一指控”,稱指控為“毫無根據”且“倉促”。大學發言人Karen Peart表示,學校與調查部門充分合作,“但司法部在耶魯大學提供更多完整信息前已做了裁定,我們對此感到非常沮喪。”“如果司法部收到所有並公正地權衡了這些信息,那就可以得出結論,耶魯的做法絕對符合最高法院數十年來的判例。”

耶魯大學校長Peter Salovey表示,在過去的15年裏,耶魯大學新生中亞裔學生的數量從14%增長到22%。學校的做法“完全符合所有法律要求,並多次得到最高法院的認可”。“我們為耶魯大學的錄取做法感到驕傲,我們不會基於這種無情,倉促的指控而改變。”

不管怎麼説,預計明年耶魯大學的亞裔錄取數量會比今年高一點,參考哈佛2018年被提起訴訟時,2019年秋季學期亞裔新生比例達到25.4%,亞裔是最大少數羣體。

受疫情影響,一方面今年考試大面積取消,各大學調整硬性申請政策,另一方面大批延期的學生已經佔用明年席位,校方可能會保守錄取,註定新一輪申請季挑戰與機遇並存,為了明年offer拿到手軟,即將申請的同學和家長歡迎來諮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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