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日報:頓服不是每頓都服嚼服要不要嚼 理解錯了可就不好了
藥為什麼要頓服?
首先想説的是頓服: 西醫所説的“頓服”是一次性服用。若未説明單位時間內用藥量,則表示在一次服用後經過一段時間再酌情給藥。
接下來我就大家可能關心餐服做個簡單的介紹:
第一點主要是為了提高患者的依存性,你想一想,假如醫生給你開了個處方,叫你早上起來一片,上午 9 點鐘一片,下午 1 點鐘 1 片,晚上 5 點鐘一片,晚上 9 點鐘一片,那你會怎麼想?所以通常是和所謂的“飯點”結合起來的,這是其一!
其二,為什麼要和飯點結合起來,也是有道理的,有些藥物對胃腸道有刺激性,所以不宜在空腹的時候服用,空腹的時候小小的藥物很容易被排空,來不及消化分解得到徹底吸收!這是第二點!
第三點是,有些藥物是與患者用餐結合起來的,如不同種類的抗血糖藥物,也叫糖尿病藥物,有些就是飯前半個小時服用,如磺脲類降糖藥;有些是飯前 5-20 分鐘服用;有些是飯後服用,具體哪些可以網上查找!當然這也是和糖尿病有關的藥物的小小一方面而已。但是除了糖尿病藥物,我想應該還有其他藥物也是跟事物的存在與否有相關的吧(除了上面的胃排空)!
這裏再補充下,一些服用方面的小常識:
吞服 不等於乾嚥
一般説明書上的吞服是指用 40℃-60℃温開水送服,不應用茶水、牛奶、酒等送服,也不能幹吞;飯前服是指飯前 30-60 分鐘服;飯後服是指飯後 30 分鐘服;睡前服是指睡前 15-30 分鐘服。
嚼服 嚼碎服下
嚼服,這是説藥品一定要嚼碎服下,至於是否要喝水則不一定,視個人情況而定。
藥理、毒理 不等於很“毒”
很多人都看不懂這個專業術語,甚至看到“毒理”的字眼就特別緊張,其實藥品説明書上這一欄是為醫生準備的,患者只作一般瞭解即可。藥物毒理包括臨牀藥理、體外實驗、動物實驗、致癌性、毒性作用等。另外,還有個常見的名詞為藥代動力學,它是研究藥物在體內吸收、分佈、代謝和排泄的變化規律,市民也無需過多關注。
慎用 不等於禁用
這是很多人容易緊張的字眼,很多市民看到,以為這種藥孕婦和兒童不能用,其實不然。慎用,就是指使用該藥時要小心謹慎、注意觀察,特別是對嬰兒、12 歲以下兒童、60 歲以上老人、孕婦及心肝腎功能不良等患者,提出不同用藥要求。
一日一次 要在同一時間
每日一次是指每天應在同一時間服用。每日服用兩次是指早晚各一次,一般指早 8 時、晚 8 時。每日服用 3 次是指早、中、晚各 1 次,一般間隔 8 小時。
「頓服」不是「頓頓服」
現在三十歲上下的朋友,大概對「史克腸蟲清」還有點印象。我讀幼兒園那會兒,老師經常拿出白白嫩嫩的蛔蟲,彷彿豆芽般糾纏在一起的圖片,恫嚇我們將自己的糞便用火柴盒打包帶給她。幾天後,老師宣佈蟲卵糞檢結果,被點到的孩子樂滋滋地離開座位,得意地享受「史克腸蟲清」最外層的糖衣去了。
待到考入醫學院,我知道了「史克腸蟲清」的本名:阿苯達唑。藥物説明書裏,「用法用量」一段如此寫道:
2 歲以上兒童及成人:2 片(400mg),2 歲以上兒童:單純蟯蟲、單純輕度蛔蟲感染,1 片(200mg),頓服。
然後,知乎有人提問:「藥為什麼要頓服?」開始覺得莫名,藥物如果不「按頓服用」,難道都「連續給藥」?所以理直氣壯地贊同了李文思基於藥代動力學的解釋。直到孫旭東當頭棒喝,我才意識到自己的淺薄無知:「頓服」其實指「一次性服用」。頓覺無藥可救,需要回爐重造……
隨後,蔡堅堅認為,「頓服」其實是「躉服」的錯誤寫法。確實,「躉」有「整批、整數」的含義,用在此處也説得通。不過,我始終沒能找到「躉服」的出處,卻證實了「頓服」的解釋:
謂一次性服食。
漢·張仲景《金匱要略·百合狐惑陰陽毒病》:「右六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頓服之,老小再服,取汗。」
晉·張華《博物志》卷五:「先不食一日,以冷水頓服訖。」
明·李時珍《本草綱目·草二·黃芩》:「遂按方用片芩一兩,水二鍾,煎一鍾,頓服。」
回過頭再查閲「頓」字,作副詞時,它可以表示「一下子」,擺在這裏同樣通順。温偉彬指出,應作「立即」解,《康熙字典》中「頓」確有「陡頓,遽也」的解釋。那麼,「頓服」一詞解釋中引用的內容,有沒有可能是近現代人整理時,以訛傳訛呢?結果,我在 Google Books 上,竟然搜到了太和堂的《本草綱目》善本(第 8 卷,Taihe tang yuanban bencao gangmu)。根據林之滿、蕭楓主編的《獨領風騷的古代醫學》(下冊)一書,太和堂本約於公元 1655 年成書,想必內文不至混淆「頓服」和「躉服」。
搜索結果顯示,《本草綱目》太和堂本第 8 卷中共找到「服」字 100 次,我遍歷所有結果,其中只出現「頓服」一次(下圖標示處),未出現「躉服」。
如此説來,「頓服」的寫法,依據似乎更充分一些,而「躉服」則暫時沒找到較強有力的證據。
所以,「頓服」不是「按頓服用」、「每頓服用」的意思,實際上指「一次性服用」,且隱含「立即」之意;其寫法目前看來也確鑿無誤,並非「躉服」的訛誤。
不過還有一個問題:孫旭東提到,「頓服」的英語描述為「administered at draught」,但我始終未尋到這一術語的確證。FDA 的藥品數據庫顯示,GSK 的阿苯達唑(ALBENDAZOLE)在美國已經不用於治療蟯蟲、蛔蟲的感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