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户端北京8月15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邱晨輝)近日,國家衞生健康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於印發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的通知》。教育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該負責人表示,學校所在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風險等級發生變化,應當按照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執行。學生和教職員工如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應當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並及時報告學校。高校要及時安排臨時隔離室進行觀察,由指定專人負責對隔離者進行健康狀況監測及指導就診。未設置校醫院(醫務室)的高校,應當就近前往社區或其他醫療機構進行相應處置。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嚴格按照“點對點”協作機制有關規定及時去定點醫院就醫。
如發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學校應當立即啓動應急處置機制,第一時間向轄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對共同生活、學習的一般接觸者要及時進行風險告知,如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時要及時就醫。學校對接受隔離醫學觀察的學生和教職員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導、宣教、關愛“五個到位”。教職員工和學生病癒後,返校要查驗由當地具備資質的醫療單位開具的復課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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