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3月18日,北京學生和民眾向段祺瑞政府發出抗議請願。遊行隊伍最後進入了鐵獅子衚衕(今張自忠路)東口,在民國臨時政府段祺瑞執政府門前的廣場集會。示威者公推代表去向衞士長交涉,不知出於什麼原因,執政府衞隊長下令開槍,導致47人死亡、150餘人受傷,包括兩名便衣警察、一名衞兵。
但是,段祺瑞外孫女張乃惠回憶:母親説外公當時在家裏,不在執政府內,事先不知道學生遊行的事,當時通訊不發達,怎能下令開槍?
那麼到底是誰下令開的槍呢?史學界至今沒有定論。北大校長傅斯年認為,此係馮玉祥部將鹿鍾麟所為,或是衞隊長官。更多人認為是段祺瑞下令開的槍。
無論如何,慘案的發生讓段祺瑞極度悲憤不安,那段時間他天天吃不下、睡不着。段祺瑞在政府召開的會議上説,“學生們年輕、熱情、愛國心強烈,但他們容易衝動,很容易被人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