闢謠:明中後期天子不見羣臣?從明朝大臣實錄入手,反駁這一説法

趙翼是清朝著名學者,他的著作《廿二史札記》對許多史籍中記載的歷史事件進行考證,記述了一些歷史事件的演變過程和歷史真相,其中顯示出其獨到的見解,對後人的史學研究有着重要的影響。

《陔餘叢考》是他的另一部札記,也是《廿二史札記》的成書基礎,這部作品中同樣有很多獨具慧眼的結論,但也有一些觀點受到其他史學家的質疑。《陔餘叢考》的卷18中有一句結論“有明中葉天子不見羣臣”就十分值得推敲。

“有明中葉天子不見羣臣”,很顯然是對明朝中後期皇帝與臣子相見頻次的議論,意思是皇帝在退朝後很少額外召見大臣,但也包含天子不上朝的情況在內。這句話前後的段落,用筆犀利,流傳甚廣,後來的很多學者用以表達明後期帝制的弊病。其實這個結論應該仔細推敲,否則很容易得出錯誤的引導,讓讀者過分貶低明後期的皇權政治。

明代中期的皇帝與清代相比,普遍被認為不夠勤勉,主要原因就在於清朝皇帝與臣子的見面頻率更高。其實皇帝勤政與否,評價標準並不唯一,首先要看其是否遵從禮制按時參加上朝等常規活動,其次是觀察其對奏章的處理效率。仔細探究趙翼“有明中葉天子不見羣臣”的結論,對於探究明中葉的皇帝勤政情況有着重要意義。

趙翼在“有明中葉天子不見羣臣”這一卷中,開篇就説“前明中葉以後,諸帝罕有與大臣相見者”,而文末又説“自成化至天啓一百六七十年,期間延訪大臣,不過弘治之數年,其餘皆‘廉遠堂高,君門萬里'”。

在這裏趙翼混淆了兩個概念,即“不見羣臣”和“延訪大臣”。皇帝與大臣相見,並不侷限於上朝時,比如祭祀時、經筵等場合,臣子都有機會見到皇帝。以祭祀舉例,明朝有明確的制度規定,大臣達到一定級別即有資格陪同天子祭祀。

《明史》記載:“凡天子所祭祀者,天地、宗廟、社稷、山川”,“凡陪祀,洪武四年,太常寺引《周禮》及唐制,擬用武官四品、文官五品以上,其老、疾、瘡疥、刑過、喪過、體氣者不與。從之。後定郊祀,六科都給事中皆與陪祀,餘祭不與”。另外,還有很多官員陪同皇帝祭祀的例證資料。

除了祭祀,朝講也是君臣見面的機會,可是《明憲宗實錄》、《明孝宗實錄》與《萬曆起居注》、《明熹宗起居注》的記錄方式不同,因此並不是每次朝講都詳細記載。朝講時,君臣不僅談論經史子集,更重要的是討論國事。還有冊命、視學、大射等場合,也都是君臣相見的時機。

趙翼曾經提到,朝講是明代官員面見皇帝的機會,但又把針對明世宗、明神宗在位後期面見臣子的論斷推來強加到憲宗等皇帝身上,實為不準確。

況且,計算明代中後期皇帝連續不見臣子的時間,最多不過世宗與神宗後期的六七十年,也沒有趙翼所説的“一百六七十年”。光宗“嗣服一月,天不假年,措施未展”,可見在位時間極短,所以不在考慮之列。可見趙翼所説的“前明中葉以後,諸帝罕有與大臣相見者”並不適合於憲宗等六位皇帝,而只是針對世宗和神宗在位時的中後期。真正準確地表達,世宗、神宗之後,應該是有明中葉天子多不特別召見羣臣。

趙翼的史料來源大多來自於《明史》,使用的是歸納法。正如董文武所説:“趙翼在治史中最突出、貢獻與影響最大之處,是他的治史方法。綜觀《札記》全書,例舉、比較、歸納、會通的研究方法是趙翼治史的主要方法。”這裏所説的《札記》指的是《廿二史札記》。而“有明中葉天子不見羣臣”的説法,正是由歸納法得出的論斷。

在研究實踐中,歸納法的重要性自不必言,但是也有其侷限性。首先是得出的結論未必充分可靠,二來不便看到歷史事件的本質,容易產生認識偏差。過於迷信歸納法,必然會導致論斷的失真。王樹民對《廿二史札記》是充分肯定的,但是也不否定其中的一些問題:“但錢(大昕)王(鳴盛)二氏態度比較嚴謹,書中錯誤較少,尤以錢氏之書為精密,是受經學遺風之惠。趙氏則粗率疏闊,多具體性謬誤,成為其書之嚴重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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