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日報:怎樣精簡句子?

  喜歡“言簡”的繞路了。這篇文章有大量乾貨,一點也不精簡,慎入~

  我要談的這個問題,説白了,就是怎麼斷句,怎麼組織語言要素,是一切和句式相關的東西。

  我自己寫文章,不會很目的性地去縮短一個句子或多個句子的長度,也不會盲目對句子的主要語義進行刪改,更不會揪着“的得地”的問題和自己死磕。我最想要和自己討論的是怎麼寫出精到凝練的句式。

  我特別想在這裏強調我的一點核心認識:好句式是好文筆最穩定的保障。只有對句式有了較深入的認識和思考,並融入到寫作實踐之中,才能逐漸形成自己穩定的文風。要簡約的風格,就要在句式上下大功夫。

  那些不和你講現代漢語的句式,一上來就要你刪虛詞、刪動詞、刪形容詞,甚至拿古文的簡潔來給你洗腦的,全都是耍流氓。

  我看許多人用現代漢語作文,力求簡約,盲目崇古,追求的只是形式上的簡化,比如去掉一個虛詞、刪掉一個形容詞、縮寫一個複合詞、改用一個字數少的詞、刪去不必要的邏輯步驟、簡化甚至刪掉不必要的情節等等,這確實是值得推敲的部分,但事實上根本不是重點,有些棄本逐末。題主糾結於“怎樣才能”刪成“怎樣能”這樣的問題,其實真的沒有必要,它頂多就體現出個語氣和語義限定上的差別,和簡約搭不上邊兒……

  過多地追求這種形式上的簡化,會走向一個語言色彩上的極端,令讀者產生陌生感。好的白話文章,尤其是小説,其文字,應當在節奏感、模糊性、豐富度上向日常用語貼近,讓讀者有一個極其自然的閲讀體驗(由於題材需要,而刻意營造生硬感的文章除外)。

  現代漢語句式自由複雜,和句式變化極少的文言文相比,有着天壤之別,要做到簡約,必須要用到一套和文言文完全不同的策略。你要寫古風文章,為了達到精煉,在虛詞、形容詞、動詞的詞法問題上死磕,沒問題;但是需要明確一點認識——你寫的那是古風,而不是簡約風,做到的是文言文的精煉,而不是現代漢語的精煉。

  此外,精煉文字絕不是小學縮寫課文——刪去不重要的意思,提取文章主幹。那種事,我相信能考上高中的朋友都會做。

  關於句式在現代漢語中的作用,先舉個例子,給個直觀感受……

  你回到車站,進了候車室,見到這小山城最繁忙的地方已是空空蕩蕩。

  改動如下:

  你回到車站,進了候車室,這小山城最繁忙的地方,已經空空蕩蕩。——高行健《靈山》

  第一句話讀起來並不囉嗦,沒有過分的修飾,動作線條和邏輯線條也都清晰明確,許多作者,甚至作家,寫的句子就是這樣的,前面許多談及簡約文風的朋友,也都已經落在了這個感覺上。然而,在漢語句法上,這句話仍可以繼續朝着精簡的方向改動。

  第二個新句子長度無太多變化,語義也沒有被改動,但句式卻更加巧妙,比上面我自己寫的句子更加精煉了。刪去了一個“見”字,刪去了一個“是”字,少了兩個動詞,也就少了兩個會把讀者的興奮點搶走的信息源,避免了無必要的聯想,精煉了語句。斷句上更為自然,每一個短句的長度都得到了控制,節奏感一下子就被提了起來。閲讀的時候,看着也不累眼。

  如果我們提取句子主幹,則前一句是這樣:“你回到車站,進了候車室,見到地方是空空蕩蕩。”

  後一句是這樣:“你回到車站,進了候車室,這地方,空空蕩蕩。”

  可以看出,前一句的三個分句之間是並列關係,和主語“你”均各自構成主謂賓結構,有三個並列的動作“回到”、“進”和“見到”;而後一句中,前兩個分句是並列結構,後兩個分句則類似於英文中的獨立分詞結構,是對“車站”和“候車室”做描述的,本就不需要謂語成分,“見”和“是”便完全可以刪去(注意,不是省去)。很明顯,句子的主幹結構被大改了一道,精簡了許多,不太合規則,卻並不影響閲讀理解,有了詩化的傾向。

  這便是句法上的功夫。很多人所説的文字上的“節奏感”,其實基本上都可以從句法的角度出發去討論。高行健的句法功夫是極好的。其文如水,敍事流動自然,字的節奏泛着微波,有詩的色彩。這一點,在《靈山》中,被體現得淋漓盡致。這裏舉的是一個將句式凝練到極致的例子,而我們平時寫作並不會摳得這樣細。基本上一個句子達到前者的程度就可以了。但要達到前者的程度,仍需注意許多問題。

  我們最缺乏的,往往是在結構上自然地處理長句的能力。一旦遇到複雜的場景描寫,比如打鬥場景,便頓時失去了表現能力,只好套用前人的模式,固化形式;而許多在我們腦子裏轉過的精彩細節,若經自己手寫出,則臃腫不堪,節奏缺失,上下銜接極其困難。這其實才是最致命的。

  現在,我自己仍舊不斷地犯着一些致命錯誤。因此,做這樣一篇文章,一則,和大家分享自己先前的經驗;二則,臨場自省,試圖尋找一些新的點,去提升自我。

  容我再喊句口號……

  那些最適合表達腦中景象的簡潔句式裏,必然容不下繁複的辭藻。

  (我的觀點到這裏基本就表達清楚了,下面是我自己跟自己玩的無聊遊戲,願意看就看,彆強迫自己……)

  從第一個例子中我們已經看出,句式的更改可以很自然地使用字更加凝練,但例子只涉及到了動詞。下面,我以一些自己改的句子為例,分別針對大家普遍覺得不太好處理的虛詞和形容詞再展開多説一些。

  一、關於虛詞

  很多人認為漢語的虛詞是無意義的、繁複的、不被注意的,是最好能去掉就去掉的,我稱之為虛詞恐懼症。雖然有一定道理,但若抱着這個態度去對改文,就太形式化了。這裏我不會老生常談,去強調虛詞對於漢語語法結構的重要性。我只説在簡練語言方面,虛詞和句式之間有怎樣的互動關係。

  第一例:

  【原】因為胡大人的這些四海奇譚是他唯一能聽到的故事,所以即使他並不全信,也只好暫時拿來當作事實談論。

  【改 1】他想,胡大人的這些四海奇譚,自是不能全信的,但故事只有這一種可聽,就暫且當作事實談論了。

  【改 2】他想,胡大人的這些四海奇譚,自然不能全信,但是故事只有這一種可聽,也就暫且當作事實談論。

  這句話修改的根本意圖是對各分句的結構進行調整,理清句子間的邏輯關係,而不是去簡寫或者省略兩對臃腫的連詞——“因為……所以”和“即使……也”,因為這個句子的臃腫其實和連詞無關,而是和我寫下它時的腦回路有關。我當時肯定處於一種邏輯混亂的腦癱狀態。

  句子結構一變,句式就活潑起來,句義的邏輯結構被明確地提煉出來,進而不再需要用虛詞去刻意強調句間的邏輯了。這樣虛詞一下子就得到了解放,可以用得相當自由。

  而反觀第一句,因為本身語序不具備梳理邏輯關係的能力,所以那幾個連詞都不好做改動。

  此外,第二句中,連續使用“自”、“但”、“就”三個虛詞,使得句子工整富有節奏感,不論是視覺體驗還是朗讀體驗都比前者順暢十倍。而這裏無論是用“自”、“但”、“就”三字,還是用“自然”、“但是”、“也就”三詞,都不會讓人覺得臃腫。所以,我想説,虛詞的長短根本不會破壞漢語簡約的形式美好嘛。直接影響美感的其實是句式。影響句式的,是虛詞的位置和其他成分的語序。

  漢語的語法特色是分析語,這種語法範疇主要通過虛詞和語序來表達語法意義,虛詞和語序相輔相成,缺一不可。這個例子就是告訴大家,好的句式是由恰到好處的虛詞和語序共同確定下來的,其中語序是隱藏的邏輯線條,而虛詞則是顯露出來的結構框架。語序表達不清的,要用虛詞加以強調;虛詞強調不出,就要考慮是否語序上出了問題。這二者不能分開討論,更不能分開操作。

  最後,需要説一下,在這個例子裏涉及了兩個在句法上的句式修改策略。第一個是長複句改單句;第二個是運用主題句式。這二者,都是通過合理斷句,進而明晰語句邏輯關係精煉句式的有效手段,下文裏若再碰到就會展開説説。

  下面我們看例二:

  【原】不想他竟是食人精魄的鬼怪,是個腌臢的妖孽。我們真該用他的肉身為他洗去罪業!

  【改】不想他竟是食人精魄的鬼怪,這腌臢的妖孽,該以他的肉身洗去罪業!

  我們先説“用”改作“以”。這是一起典型的“緝拿泛動詞”行動。

  泛動詞是指“弄”、“用”、“搞”、“做出”、“進行”這樣的沒有具體動作含義的詞。比如我們説 A 弄了 B 一下,是根本不知道怎麼弄的;或者説 A 對社會做出傑出貢獻,是根本不知道怎麼做的。這類詞降低了信息密度,若用得過多,會讓文章特別臃腫,應當儘量少用。修改的一種方式是用更具體的動詞替換,比如把“弄”換成“捏”,這屬於詞法的範疇,我們不討論;另一種方式是引入判斷語改造句式,比如説“A 對社會的貢獻很大”,這就是表判斷了;最後一種呢,則可以引入介詞對句式進行改造,就比如這裏把“用”改成“以”。用一個更虛的詞去替換有點虛的詞,讓該突出的其他信息更容易被捕捉到。這其實也是一種精簡。

  這樣做究竟有什麼好處?

  在上面這個例子中,動詞換成介詞,最大的意義在於,打破了原句的兼語結構“A 用 B 洗 C”。兼語結構裏,B 是 A 的賓語,又是 C 的主語,稱為兼語。這種句式本來就臃腫,再加入一個狀語“為他”就更顯臃腫,更別説裏面還摻和進一個泛動詞“用”!對於我這個句式潔癖來説,複雜複句裏,兼語結構中的泛動詞,是必須要槍斃掉的!

  比如“她叫他吃飯”、“她拿他尋開心”、“她使他想起她”……

  單獨説並沒什麼,放進長句裏,就不能忍了……“他以為她在叫他吃飯”、“他以為她拿她尋開心”、“他並不覺得她使他想起她”……

  槍斃!統統槍斃!

  而把“用”改成“以”之後,原句就成了簡單的“主(我們)狀(以他的肉身為他)謂(洗去)賓(罪業)”結構。這便舒服了許多。而結構越簡單的分句,就越容易以自由的形式在複句中相互結合。而這個例子中,前後二句的合併正體現了這一點。

  我們通過“這”、“該”、“以”三個虛詞的輔助,形成語氣上的遞進關係,並且隱去“我們”這個中間主語,將三個分句裏的人稱代詞統一起來,構成了一個整體感很強的長複句。這個長句,並不顯得臃腫。它不是被邏輯關係捆綁起來的,而是被感情上的遞進關係捆綁起來的,就很自然,而這個捆綁關係全靠虛詞維繫,語序在這裏作用不大。

  我這裏想多嘴提一個作家。就是王安憶。這種結合大量虛詞,斷句斷得很風騷的長句式,在國內作家裏,屬王安憶最為愛用。她的小説和散文裏充斥着“是……的”這樣的被虛詞勾勒出來的靈活短分句(之所以靈活,是因為這個句式可正裝可倒裝,雖然正裝的時候多了兩個無用的助詞,“是”和“的”,這個句式後面也會説到),再用連詞合成長複句,中間轉上幾個折,最後再來個折,或者遞進,或者感嘆什麼的,一句話裏説了不知多少個意思,形成她獨特的“婆媽”海派風格。虛詞恐懼症患者必然對這種文風恨之入骨。

  她的創作意圖決定了她必須要反覆使用這種句式去表達一些瑣碎綿長的意向和個人體驗,對我來説,讀她的文章,潛心體會她用語的精到,讓我學到了不少處理複雜句式的技巧。

  虛詞是需要活用的,並不是越少越好。我完全反對單純以“縮短長度”為目的,對句子進行“去虛詞化”處理的行為。比如把所有的雙字連詞(但是)都改成單字連詞(但),再比如把能去掉的結構助詞“的得地”都去掉,把“着了呢”也晾一邊兒。這其實很可笑,並不是精簡,而是小學生摳字數。我小學做摘抄作業,都會故意把單字詞擴充為雙字,以充字數,你這和我那時候又有啥區別?而且,漢語中還有大量的並列複合詞,它們可是有一半的冗餘信息的,難道也把這些詞都改成單字詞嗎?疊詞也放棄了?聯棉詞也放棄了?

  合理修改句式,按照真實的語言習慣,自然地刪添虛詞就好了。只要你的句式精到,該虛的詞,自然就會隱去,羞於見人,而那些留下的,都是精華,是能撐起句子結構的部分,是必不可少的。

  二、關於形容詞

  形容詞的使用是需要精挑細選的。但這又是詞法問題了,我今天不和大家聊詞法。我們從句法角度切入去看形容詞。

  漢語的一些形容詞確實太冗長了,我們經常為了把一個東西描述清楚,而在句子裏綴了一嘟嚕形容詞。就像個孕婦。可有時候,我們雖打算精簡語句,但卻並不想把這些形容詞所表達的含義也給刪去,那該怎麼辦呢?這時候,你需要做的就是更改句式。

  例三:

  【原】一束刺眼卻沒有温度的光射來。當她伸手去抓,那光卻輕薄得像風一樣溜掉了。

  【改】一束光刺進眼,卻沒有温度,像輕薄的風,被她一抓就溜掉了。

  這是一個把形容詞改成動詞詞組的例子。其中“刺眼的光”變成了“光刺進眼”,“沒有温度的光”變成了“光沒有温度”。 這樣改動有許多好處。最大的好處就是,偏正詞組“XX 的 XX”本是一個靜止的意象,改成含有謂賓結構的短句後,就成了動態的畫面,有了次序感,可以依着這個次序,把動作一個個寫下去,構成一個很有秩序的長句。這種長句讀起來是很舒服的,一個動作就是一個停頓,每個停頓間的信息量都恰到好處,不會太長。這個節奏感就很好,整句再多寫點,也不會讓人覺得臃腫。

  例四:

  【原】她温柔地攬她入懷,看着這赤條條的白皙得發亮的天賜之軀,覺得她真像是隻被自己抓住耳朵的兔子,乖覺而驚慌地縮在她懷裏。

  【改】她温柔地攬她入懷,看着這天賜之軀,赤條條的,白皙得發亮,真像只被自己抓住耳朵的兔子,縮在她懷裏,乖覺而驚慌。

  這是一種巧妙的斷句方法,在處理多個長形容詞時尤其好用,可以隨意地把形容詞挪來挪去,想必很多朋友都在不經意間使用着。但其核心原理,大家未必明白,因此很難拓展開去靈活運用它。這個原理在前文中提到過,也在前文中被我用了好幾次,這其實是漢語的一大特色——主題句式。

  主題句式是什麼呢?

  就是這種:

  這話就當作瞎話吧。

  在山上,一棵樹起了火,把天燒了個窟窿。

  我在這篇文章裏也自覺使用過:

  這種結合大量虛詞,斷句斷得很風騷的長句式,在國內作家裏,屬王安憶最為愛用。

  但其核心原理,大家未必明白,因此很難拓展開去靈活運用它。

  它們的正常語序是這樣的:

  就(把)這話當作瞎話吧。

  一棵樹在山上起了火,把天燒了個窟窿。

  在國內作家裏,屬王安憶最為愛用這種結合大量虛詞,斷句斷得很風騷的長句式。

  但大家未必明白其核心原理,因此很難拓展開去靈活運用它。

  主題句式的特點就是,把正常語序中的任何一個非謂語成分提前,作為一個“主題”,而其他成分在主題後面按照原語序排列不動,並不會影響其母語者的理解。也就是,任意倒裝!

  有些時候,主題句式需要用“是……的”的結構來穩定倒裝關係。

  比如:

  錢是賊偷了去的。

  原語序:

  賊偷了錢去。

  除此之外,大部分時候不需要添加結構詞。

  是不是很牛逼?!還會羨慕古漢語裏的倒裝句嗎?還會羨慕英語裏的強調句式嗎?

  主題句式一方面是對“主題”做強調,另一方面則可以將過於臃腫的原句拆開,便於閲讀。除此之外,主題句式還可以以獨立的“主題”為新的主題、主語、賓語等等,去展開新的分句,構成邏輯清晰的多級複句。而以此為基礎構建起來的句式會十分自由,句子間的邏輯關係也很直白,又能靈活分配句子的主體,省去許多無意義的代詞和連詞。

  回到例四:

  【原】她温柔地攬她入懷,看着這赤條條的白皙得發亮的天賜之軀,覺得她真像是隻被自己抓住耳朵的兔子,乖覺而驚慌地縮在她懷裏。

  【改】她温柔地攬她入懷,看着這天賜之軀,赤條條的,白皙得發亮,真像只被自己抓住耳朵的兔子,縮在她懷裏,乖覺而驚慌。

  讓我們來認真地分析一下第二句究竟是一種怎樣的句法結構。。

  它的正常語序是這樣的:

  她温柔地攬她入懷,看着這赤條條的白皙得發亮的天賜之軀。(這天賜之軀)真像只縮在她懷裏被自己抓住耳朵的兔子(一樣)乖覺而驚慌。

  可以看到,這句話裏有兩次倒裝,也就是兩個主題句式。具體就不展開説了……總之它把臃腫的分句拆成了很多個短句,排列得井井有條。

  這裏需要體會一下“這天賜之軀,赤條條的,白皙得發亮,真像只兔子”,這個句式中,主語“天賜之軀”之後,倒裝定語(赤條條的)、形作動的謂語 + 狀語(白皙得發亮)、和謂語 + 賓語(像兔子),在句式上逐步趨於完整的遞進關係……第一個“赤條條的”不能被化為句子主幹(定),第二個“白皙的發亮”則有一部分是句子主幹(謂 + 狀),第三個“像只兔子”則全部都是句子主幹(謂 + 賓)……如果把第二個分句改成“白嫩嫩的”……這個遞進關係就不再成立,而是一個簡單的並列關係和一個沒有關係的關係,失去了語勢和情感上的變化……這種邏輯線條就很單薄,無法支撐起句子的進行,往往需要虛詞再加以強調,如果插不進虛詞,就會顯得單調拖沓……形容詞和句式結構的關係非常微妙,需要仔細體會……

  三、關於主題句式

  通過引入主題句式,我們可以把單句改造成由多個自由短句構成的複句,進而提煉出隱藏着的邏輯線條,讓句子變得充實飽滿而有節奏感,並省去大量無實意的結構詞。主題句式的這種功能,是任何結構助詞和連詞都無法勝任的。它往往可以給句子規定出一個明確的前進方向。這種穩定狀態,在第一個例子中體現得十分明白。

  他想,胡大人的這些四海奇譚,自是不能全信的,但故事只有這一種可聽,就暫且當作事實談論了。

  句中有兩個主題句式。

  第一個是“故事只有這一種可聽”,其原語序為“(他)只有這一種故事可聽”。這個倒裝是可以表達因果關係的,所以可以毫不猶豫地把表因果關係的連詞省略掉,換成一個表承接的簡單連詞“就”。

  其實,即使不用這個倒裝,還是可以省略因果連詞。是這樣:

  但只有這一種故事可聽,就暫且當作事實談論了。

  但讀者在閲讀的時候總是要在這裏彆扭一下的,需要用腦子去分析一下,才知道原來這裏有一個因果關係,而且句子銜接上似乎不順暢,這種句子就不精練,強行刪去了不該刪的連詞。正是因為前句可以讓讀者不費腦筋,其句式才顯得精到、自然。

  這就好像我們平時説話:

  錢是賊偷了去的,別怪我。

  隱藏的邏輯線條——因為賊偷了錢去,所以不能怪我。這種倒裝句表達的邏輯關係其實非常直白,不需要多做解釋。

  第二個倒裝則是“故事,暫且當作事實談論”,其原語序為“(他)暫且把故事當作事實談論”。可以看到,第二個短句的主題和第一個短句的主題是一致的,這正是二者可以結合在一起,並省略了中間代詞的原因。第二個短句是以第一個短句的主題為主題展開的。這極大程度地壓縮了複句中代詞的數量,做到了精簡。

  若不採用這種倒裝句式,原句就要這樣改寫了:“但(他)只有這一種故事可聽,所以就暫且把這故事當作事實談論了。”十分囉嗦……

  以上,部分解釋了第一個例子中,為何經過句式改動之後,句子的內在邏輯線條會被清晰地提煉出來。

  (PS:現在漢語的句法分析仍是很凌亂的,還需要大量以數據為基礎的科學句法學研究來給出一套合理全面統一的句法分析法。其實,這個句子還可以按照別的方式分析出另一種不同的構成方式。所以,這些東西暫時只能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不能太作數了……大家完全可以把我這些不入流的分析當熱鬧看着……)

  其實我們並不需要把這個主題句式分析得特別透徹……我們只需要明白,有這麼一個句式,可以隨時拿來用,就可以了……一旦遇到表達上的困難,立馬想想看,句子裏的某個成分是否可以倒裝,倒裝之後感情色彩、邏輯關係是否還符合自己的預期,以及倒裝之後,其他句子成分又該做何種處理……用你的語感去做判斷吧……

  至於語感怎麼提升……多讀多説多聽(對,麼有多寫!)……寫對於認識一種句式是沒有太多幫助的……因為很多好的句式是來源於口語的……你聽多了、看多了、説多了,到時候自然知道合不合適……不停地寫一般只有一個可能——寫出來的還是老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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