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ㆍ齊魯壹點評論員 王學鈞
5月18日,福建省推出2021年高校招生實施細則,其中特別規定,高考結束後,不公佈高考試題和答案。除教育部規定的特定事項外,只能將考生的高考成績信息提供給考生本人及有關投檔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乍看上去,這項規定不乏新意。這些年,各地都致力於高考改革,陸續推出了不少“新政”。像福建這樣,特別規定高考後不公佈考試題和答案,好像還是第一次。今年是福建實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第一年。在這樣一個嶄新的起點上,福建敢為天下先,以獨特的視角對考後事宜予以規制,不僅為高招細則納入了新穎的內容,也展現了相關部門積極作為的工作姿態。
然而,稍加打量就會發現,這項“新政”並不是多麼經得起推敲。在高招制度並無實質性改變的情況下,高考後及時瞭解考試題及其答案堪稱一種“剛需”——考生想盡快看到試題和答案,藉以估測各科考分,探尋報考志願;老師想盡快看到考題和答案,藉以檢驗教學效果,充實教學資料。面對這一“剛需”,考後不公佈考題和答案之類的規定無論看起來多麼嚴厲,都註定是蒼白無力的——人們會不嫌麻煩、不計成本,千方百計地達成自己的“知情權”,讓相關規定變得形同虛設。
就算當地招考部門能嚴格執行相關規定,高考後不公佈高考試題和答案,也很難堵上高考試題和答案“私下”傳播的各種通道。在這樣一個移動互聯網時代,“剛需”信息有太多的“泄密”方式,想在高考結束後“藏”住高考試題及其答案,幾乎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再説,福建高考中語數外等科目採用的是全國統考卷,即使當地不公佈考題和答案,別的地方也會按慣例公佈。
在很多程度上,高考後不公佈考試題和答案更像是一項跟帖網友所説的“無意義的重大決定”。作為一種制度設計,這項規定不僅幾乎看不到有任何存在的必要性,還會因為徒增“剛需”人羣獲取相關信息的成本,而損害高招細則的正當性與公信力。更有甚者,這項規定還“配套”提出,“只能將考生的高考成績信息提供給考生本人及有關投檔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可能會為某些營私舞弊者提供某種操作的空間。
高考改革是一項極其複雜的系統工程,等不得也急不得。積極採取措施消解“高考焦慮”、歸正教育政績觀,工作姿態固然值得肯定,但也得謹防因急於求成或急於顯示有所作為而陷入某種不必要的“改革焦慮”——不做調查研究,不進行必要的可行性論證,不考慮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頻頻開會發文,隨意推出某些所謂的改革措施,其實更像是一種不求實效的自説自話,一種堂而皇之的擾民。
在這個意義上,福建相關部門有必要給高考後不公佈高考試題和答案這樣的規定一個“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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