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為學生髮展興趣、展示自我提供了平台。然而長期以來,部分以功利性需求為目的的競賽活動偏離了教育方向,過多的競賽加重了學生的學業負擔、家長的經濟負擔。
為解決這一問題,早在2018年9月份,教育部便印發《關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有效遏制了競賽活動中的不正之風。近期,教育部等4部門結合“雙減”政策最新要求,對試行的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印發新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讓競賽進一步迴歸教育本義,適應學生髮展個性特長和健康成長。
在加強競賽活動規範管理方面,新管理辦法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規定“主辦單位應嚴格專家選聘”,明確競賽過程“遵循科學規範的程序、加強學術誠信的要求”,“競賽結果須經過專家團隊嚴肅評審,公開結果及申訴渠道,杜絕弄虛作假、學術不端、有失公允的情況發生”,對競賽組織的各個環節都提出了明確要求,有效保障了競賽的公平性。此外,新管理辦法還提出,不得向學生、學校收取報名費、活動費、食宿費等各種名目的費用;不得面向參賽學生、家長或教師開展培訓……這些規定劍指各類競賽活動中出現的逐利現象,意在杜絕不法行為。
讓競賽迴歸教育本義,發揮綜合育人功能,已成為基礎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務。為適應“雙減”政策要求,新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原則上不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科類競賽活動,明確競賽及競賽產生的結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降低了參賽的功利性需求。
規範學生競賽活動管理任重道遠,此次修改印發新的管理辦法,只是其中重要的一步。未來還需要各部門形成合力,社會各界廣泛監督,構建教育良性生態,為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境。(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