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教育部:今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今天發佈公告,決定自今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自2020年10月1日起,駐外使領館不再受理開具申請。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請的,駐外使領館根據留學人員意願提供相應服務。已經受理、使領館開具時間晚於2020年11月1日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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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