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遏制疫情跨境傳播,結合韓國當地實際,自韓國時間11月11日0時起,從韓國出發、搭乘航班赴華的中、外籍乘客,須憑兩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PCR)的陰性證明登機。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自韓國搭乘商業航班直飛赴華人員
須在登機前48小時內在韓國不同指定檢測機構完成兩次核酸檢測,且兩次採樣之間須間隔3小時以上,憑兩個機構開具的統一格式陰性證明登機。如第二次檢測後無法及時取得紙質證明,可憑第一次檢測的紙質證明、第二次檢測收費證明和手機短信結果登機。
注①: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有效期為自採樣日期(Date of Collection)起48小時。
具體有效期計算方法:採樣日期+2天。如:11月13日的航班,第一次檢測最早可於11月11日進行。
注②:直飛赴華人員無需申請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以下稱HS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
二、從韓國出發、經第三國轉機赴華人員
按韓國直飛赴華人員要求進行檢測(詳見第一條),申請HS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抵達中轉國(赴華直飛航班起飛國)後按照當地中國使領館對赴華人員的檢測和登機要求辦理。
三、從第三國出發、經韓國轉機赴華人員
目前韓國機場中轉區無核酸檢測點,中轉人員需入境韓國後方能檢測。確需經韓轉機人員,請提前瞭解韓入境政策、防疫要求,提前辦妥簽證。入境韓國後根據韓國政府規定自費集中隔離14天,隔離結束後按照韓國直飛赴華人員的檢測和登機要求辦理(詳見第一條)。
注意:請確保能入境後再出發。如未做足準備,請勿貿然啓程來韓,以免發生滯留或被遣返。
四、自韓國搭乘臨時航班、各類包機(含“快捷通道”包機等)直飛赴華人員
須在登機前72小時內(以採樣日期起算)在不同指定檢測機構完成兩次核酸檢測,第二次檢測須在登機前36小時內,憑兩個機構開具的統一格式陰性證明登機。如第二次檢測後無法及時取得紙質證明,可憑第一次檢測的紙質證明、第二次檢測收費證明和手機短信結果登機。
五、重要提醒
(一)請認真閲讀本通知,對照自身情況預做充分準備。如來不及做檢測並取得證明,暫不符合乘機條件,請調整行程計劃。
(二)指定檢測機構名單將不定期更新,各機構檢測效率、收費標準、工作時間、節假日接診與否、預約方式等各有不同。請務必根據最新名單選擇檢測機構,並事先撥打電話確認。
領取檢測證明時,請注意檢查是否為指定格式,並現場核對姓名、護照號、出生日期等信息,如有誤應及時要求更正。持非指定格式或信息有誤的檢測證明將無法登機。
(三)在指定機構檢測後,應加強自我約束,避免隨意移動或前往人員聚集的公共場所,旅途中注意做好個人防護,儘可能減少檢測後感染風險。
(四)關於在韓實施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登機的具體方案將另行通知。
登機前兩次核酸檢測,你關心的都在這兒
我館公佈了《關於實施韓國赴華航班乘客憑兩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登機暫行措施的通知》,相關措施將於11月11日起正式實施。為方便赴華人員準確理解和操作,特製作以下問答集錦,供參考。
Q:為何要對赴華航班乘客核酸檢測登機措施做出調整?
A:近來海外疫情惡化。為進一步加強遠端防控,維護國內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降低來華人員途中交叉感染風險,根據專業部門意見,將在韓實施血清IgM抗體檢測,以配合核酸檢測提高對新冠病毒感染篩查的準確性,保障赴華乘客健康安全。
考慮到目前韓國不實施血清IgM抗體檢測,因此在韓方開設相關檢測服務前,作為暫行辦法,實行憑兩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登機措施。
Q:檢測證明有效期如何計算?
A:第一次採樣日期+2天。如:11月11日做第一次檢測採樣,最晚可乘坐11月13日以內的航班。
Q:什麼是採樣日期?
A:採樣日期指在醫院採取鼻咽拭子的日期(date of collection),不是檢測預約日期(date of request),也不是檢測證明發行日期(date of issue),請留意。
Q:我將乘坐11月11日的飛機,已按此前要求於7日做了核酸檢測,需要重新在登機前48小時內再做2次檢測嗎?
A:作為過渡,11月11日、12日直飛赴華乘客,如已按現行規定做過一次核酸檢測,可於登機前一天在另一家機構做第二次檢測。
自11月13日起,直飛赴華乘客必須按新規在登機前48小時內在不同指定檢測機構完成兩次核酸檢測。
Q:第二次檢測後來不及取得紙質證明,怎麼辦?
A:請商醫院儘可能出具統一格式的紙質證明。如確無法取得,可憑第一次檢測證明(必須為紙質)、第二次檢測收費證明(必須為醫院出具,不能以銀行卡刷卡單據代替)和手機短信結果(需由醫院號碼發送至本人或同行赴華人員手機)登機。
Q:我在韓沒有可用的手機,能否請他人代為接收醫院短信通知,並轉發短信或截圖使用?
A:不能。為防止偽造,相關短信需由醫院號碼直接發送至本人或同行赴華人員手機,不能用其他個人手機轉發或截圖代替。
Q:所在地檢測機構週末不營業,無法及時安排檢測怎麼辦?
A:目前在韓指定檢測機構有約100家。請諮詢其他檢測機構,或及時調整行程安排。
Q:我所在附近指定檢測機構較少,可否在同一家醫院做2次檢測?
A:不可以。
Q:我持有韓國簽證,能否入境韓國檢測並轉機回國?
A:自2020年4月13日起,韓國2020年4月5日前簽發的短期簽證(停留期90日以內的單次和多次簽證,即C-1、C-3類簽證)暫時失效,也就是持短期簽證人員暫無法入境韓國。如需來韓,需重新向韓駐外使領館申請簽證,且入境韓國後須根據韓國政府規定自費集中隔離14天,結束後再安排檢測。
Q:從第三國(如美國)出發,中途在韓國技術經停(不下飛機),是否需要入境再做核酸檢測?
A:不需要。
Q:我在指定醫院取得檢測證明,登機時航空公司告知檢測證明不是指定格式,或個人信息有誤,怎麼辦?
A:按規定,持非指定格式或信息有誤的檢測證明將無法登機。發現此類情況應立即聯繫醫院修改,以傳真或郵件形式發至航空公司。
為防止因此影響值機手續,請在醫院領取檢測證明時,注意檢查是否為指定格式,並現場核對姓名、護照號、出生日期等信息。
Q:我即將從韓國直飛中國,已經在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小程序上上傳了檢測證明,但遲遲沒有審批,怎麼辦?
A:乘坐直飛赴華航班不需要上傳。
來源 中國駐韓國大使館微信公眾號
編輯:高晨晨
流程編輯 邰紹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