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港科大宣佈嚴懲“港獨”學生!這次,校園亂港鬧劇會就此停止嗎?

由 公西成化 發佈於 經典

導讀:此前香港“修例風波”規模之大影響之惡劣令人髮指,其中香港的高校學生扮演着至關重要的煽動以及鼓吹角色。近日香港科技大學針對“修例風波”中參與煽動民眾以及鼓吹“港獨”思想的一眾學生宣佈處理結果,不僅要給予嚴厲處分,並且要通報全校讓其他學生引以為戒,避免更多無知學生受“港獨”組織荼毒。這些參與暴力的學生之前還抱有僥倖心理,但是做過就必須要付出代價。

港科大學生會借題發揮,受校方嚴肅處分

2019年11月4日香港科技大學學生周梓樂於將軍澳尚德邨停車場墜樓身亡,被“攬炒派”借題發揮將鋪天蓋地的宣傳信息佈滿港科大的校園。該校學生會組織為虎作倀,配合亂港組織公然張貼宣傳畫報、破壞校園公物。經過港科大校方的嚴密調查,對於學生會一眾違反法紀的幹事給予處分,以儆效尤。

據香港媒體報道,該校學生會多次組織學生為周梓樂舉辦所謂“追悼會”,實則藉機宣揚“港獨”思想,嚴重違反校園紀律。且學生會紀律委員會的幹事被剝奪能夠使用的校園設施權利6個月,還需要強制執行75個小時的校園服務令。學生會長以及副會長的處分最為嚴重,除了與其他違紀者一樣的處罰外,還被勒令休學。目前為止已經有超過6名學生會成員受到處分,其中正副會長暫時被勒令休學一個學期。

被懲仍強詞奪理,青年學生當引以為戒

對於學校的嚴肅處理港科大學生會自然極為不滿,還組織人員通過各種語言修辭進行狡辯,妄圖逃脱懲罰。據他們的無恥説法,把煽動民眾參與暴動和鼓吹“港獨”思想,包裝成為社會不義發聲。按照港科大的校園規章來看,學生會在舉行正當活動時的確有權力使用校園公共設施,但不包括利用公共資源來滿足私心行為。校方已經對其進行過多次警告但仍一意孤行,受到懲罰也是咎由自取。

眾多港科大在讀學生以及畢業校友都認為學生會幹事不僅沒有以身作則,還帶頭違反紀律,理應受到懲處,休學等處分手段都可以説很輕了。其餘學生包括香港各高校都要以此為鑑,嚴格規範自身行為,以免釀成更大的惡果。在校園內的處分其實主要起警戒作用,如果在社會上違法亂紀那就得負刑事責任。

文丨淺陌 審丨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