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很多學子已經踏上了新的學習征程,朝着自己夢想的地方前進,也有些大學生和研究生馬上要面臨畢業,但是畢業之際除了高興之外也有一些煩惱。現在網上頻繁出現大學中的醜聞,導師潛規則學生,把學生當免費勞動力,並任意推遲學生畢業等事情時有發生。
小編以為一些大學的歪風真的是時候要整治一下了,前段時間教育部傳來了好消息,再次明確了關於導師和學生的關係,研究生紛紛點贊。
9月2日,教育部下發通知表示,針對“制定法律界限明晰的導師權責規定”的建議,主要圍繞3個方面加強對導師工作的管理:1、高校嚴格導師選聘標準;2、不得要求研究生從事與學業、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務,不得違規隨意拖延研究生畢業時間;3、明確博士生導師是崗位而不是職稱或榮譽稱號。這三條規定對於研究生來説無疑是一個好消息,再也不用擔心導師可能會限制學生,出現不讓學生畢業或者不給學位論文簽字的事情了。
第一,不得要求研究生從事與學業、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務。
這意味着導師不能安排自己的研究生參加很多與學業無關的事,比如叫研究生到家裏打掃衞生、準時接送導師的孩子上學和放學、幫導師去醫院拿體檢報告單、給導師外出預定酒店和飛機票、幫導師快遞寄送各種評審材料、客人來訪幫忙到超市購買茶葉等。
那到底什麼是與研究生學業、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務呢?這個教育部並沒有詳細規定和界定。比如,幫導師快遞寄送各種評審材料,幫導師接送小孩上下學算不算?這個可以説鍛鍊學生適應社會的能力,也能幫導師節約很多時間用來輔導學生。
第二,不得違規隨意拖延研究生畢業時間。
每逢畢業季,對於所有的研究生而言肯定是希望自己的學位論文能夠通過審核,希望自己順利拿到畢業證和學位證。在這個過程中導師也起到很大的作用,所以才會有新聞報道極個別導師刻意拖延學生的畢業時間,造成學生延期畢業的結果。因為對於導師而言,學生還是弱勢的,他們內心深處還是非常害怕在畢業的時候,很容易被導師找個理由,例如論文不夠完善,還要多發表幾篇高質量論文等的理由,卡住不放人,這樣就很難畢業了。所以這一規定對於研究生而言是一個好消息,能夠保證自己順利合理的畢業。
不過有網友卻表示不要高興得太早,規則雖然已經定下了,落實起來不一定那麼快。畢竟教育部要改進的建議剛剛下發,而且現在也有一些導師讓學生做他們本不應該做的事情,想要完全實現還得需要一段時間。所以很多學生面對導師交代的事情還是默默地去做了,如果舉報,指望外人公平公正、從中調停恐怕很難。即便一時能得到幫助,事後導師繼續壓榨、報復自己,又當如何?但是這種導師畢竟是少數,還是希望所有研究生都能靜下心來好好學習,早日拿到畢業證和學位證成功畢業,也祝願所有學子都能遇到一個好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