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教育部詳解
來源:人民網-教育頻道 原創稿
人民網北京9月24日電 (記者孫競)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教育部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該負責人表示,針對當前藝考招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指導意見》重點從四個方面明確了改革任務:一是在定位佈局方面,將推動高校進一步明晰人才選拔培養定位,優化藝術學科專業佈局;二是在考試評價方面,將進一步完善“文化素質 專業能力”相結合的考試評價方式;三是在錄取辦法方面,將根據不同的考試方式,分類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在各考試類別中基本形成招生高校相對統一的錄取規則;四是在監督管理方面,將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藝考招生監督制約機制,強化對藝考招生全過程的監督。
《指導意見》明確提出,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該負責人強調,高考文化課是所有藝考考生必考的內容。近年來,由於部分高校對藝考考生文化課成績要求相對偏低,導致部分考生和家長功利性報考,將藝考作為“升學捷徑”,既不利於學生長遠發展,也不利於高校培養高質量的藝術人才。根據《指導意見》要求,各省(區、市)在現有文化課成績要求基礎上,因地制宜、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實行省級統考是規範和加強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該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各省(區、市)不斷推進完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已實現31個省(區、市)省級統考全覆蓋。
《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將進一步擴大省級統考範圍,不斷提升省級統考水平和質量。該負責人表示,到2024年,要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對於生源極少或考試組織確有困難的個別專業,可通過省際間聯合組織或“考評分離”等方式實施。推動各專業制定統一的考務規範和考試説明等,提高省級統考的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關於高校校考,該負責人談到,當前,由於省級統考覆蓋範圍有限,全國組織校考的高校數量和校考考生規模依然偏大,目前校考高校有300多所,參加校考考生約160多萬人次,校考組考和規範管理面臨較大壓力。
為此,《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嚴格控制校考範圍和規模。一是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專業准入退出機制。省級統考已經覆蓋的專業,原則上高校不再組織校考。二是嚴格控制現場考試規模。積極採取線上考試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進行初選等方式,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三是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考慮改革後省級統考範圍不斷擴大,現場校考規模不斷縮小,《指導意見》明確,從2024年起,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
“對藝考招生實行分類考試、分類錄取,是這次藝考招生改革的一大亮點。”該負責人介紹,從2024年起,對藝術類專業將分三類進行錄取:第一類是不進行專業考試的藝術類專業,如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第二類是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都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願擇優錄取,其中,高考文化課成績所佔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第三類是少數組織校考的高校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上,依據考生校考成績擇優錄取。在計劃管理方面,除組織校考的藝術類專業外,其他各藝術類招生專業均安排分省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