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在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的北京市教育“雙減”工作新聞發佈會上,北京市委社會工委委員、市民政局副局長趙學剛介紹,中辦國辦《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提出:“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
按照“雙減”市級專班工作方案,市民政局主要負責做好校外培訓機構的非營利性法人登記管理工作。
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1號)精神,“營改非”工作同樣實行雙重管理體制,其中教育部門作為業務主管單位,負責前置許可審批和日常業務管理;民政部門作為登記管理機關,負責法人登記和監督檢查。
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主要有四個程序:一是申請。申請人在教育部門先取得《辦學許可證》等批覆文件,然後向同級民政部門提出法人登記申請。二是審查。民政部門審核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三是核准。民政部門依法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不符合條件的要求作出補正。四是發證。對符合要求的頒發法人登記證書,並及時予以公告。
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不得向出資人、設立人或者成員分配利潤,同時必須嚴格按照章程開展活動,按時參加年度檢查,主動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管理。
民政部門將認真執行“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和“限時辦結”等制度,為申請人提供優質高效服務。教育部、民政部等正在研究“營改非”工作的相關政策,待文件出台後,本市再按照上級要求抓好落實。
來源:北京日報客户端 | 記者 牛偉坤 李祺瑤 和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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