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也有選擇的權利——霍布森選擇效應

小峯想學樂器,父母就給他報了一個吉他興趣班,讓他週末去跟老師學吉他。但是過了幾個星期,小峯就開始吵鬧不肯去。爸爸説:“不行,怎麼可以半途而廢呢?至少要彈出一首像樣的曲子吧,況且是你自己説要學樂器的。”

“不,我不學吉他了!吉他根本不適合我。”

“好,那你自己選,你是要星期六去學還是星期天去學?”

小峯不吭聲。

“已經給你選擇權了啊,你是要星期六去還是星期天去?”

小峯哭喪着臉,跑回了自己房間。後來爸爸跟着去上了一節課,才發現問題所在。小峯是“左撇子”,可是老師不知道。在需要用右手做精確動作的時候,由於小峯的右手比較笨拙,所以怎麼都做不好。

爸爸跟老師講了這個問題,老師也恍然大悟,讓小峯把吉他反過來試試,果然,小峯順手多了。爸爸這才意識到自己當時給小峯的偽選擇其實是在發脾氣,沒找到根本原因,責怪孩子偷懶,是沒辦法解決問題的。後來,小峯彈吉他果然進步得很快。

有時候,真正有必要的選項會被隱藏在表象下面。比如案例中,小峯的選擇應該是用什麼方式學吉他,而不是學或者不學,更不是星期六學還是星期天學。當爸爸發現“左撇子”應該用另一種方式學吉他的時候,這個真正有必要的選項就被挖掘出來了。

在心理學上,這種情況叫做霍布森選擇效應。指的是表面上給了選擇,但實際上沒給出選擇餘地,也就是“假的選擇”。這是由管理學家西蒙提出的。但是,選擇的優劣總是在對比中產生的,選擇只有多樣化了以後,最終的決策才會更合理。因此,霍布森選擇的本質是沒有選擇。

最常見的情況是,擁有更多權利的人用這種方式不給別人選擇,還營造出一種自由的假象。比如上司對下屬,或者父母對孩子,給出兩個大同小異的選擇,但可能這兩個選擇都不是孩子想要的,也並不是好的選擇。

久而久之,孩子就會自我設限,思想變得封閉。一個善於抉擇的人,他的頭腦中總有多個備選方案,能夠權衡利弊在多個方案中作出選擇。孩子如果想變成這樣的人,就必須跳出“偽選擇”的困境。

心理學實驗

三百多年前,英國有一位商人名叫霍布森。他有一個馬圈,裏面的馬可供售賣和租賃。當時,他只允許顧客在馬圈的出口處選馬,但是,馬圈的門很小。裏面很多高頭大馬沒有辦法穿過馬圈的門,因此肯定沒辦法走出來。

顧客在馬圈出口等到的,都是一些瘦小的馬,但是他們並不知情。大家選來選去,都覺得自己選到了最好的馬,只有霍布森知道,他把最好的馬都留在了馬圈裏面。這些馬他另有安排,不會賣給普通的顧客。

父母對待孩子,有時候會認為“你想要選擇我就給你選擇”,但是隻給出了偽選擇。在孩子還小的時候,為了讓孩子服從必要的規則,這種做法可以偶爾用一下。但是當孩子長大,需要自己選擇專業、學校甚至擇偶、求職時,再被這樣的思維影響,生活就會變得非常侷限。孩子可能會覺得自己怎麼選都選不好,長大後就會悲觀,甚至對生活失去興趣和希望。

教子方法

如何作選擇,是每個人一生中都需要多次面臨的問題。很多心理疾病的症狀,就是認知侷限,覺得“非這樣不可”,最終把自己逼得無路可走。良好的心態應該是這樣的:在面對事物的時候,能看到多種選擇,並且能權衡各種選擇,選出自己喜歡的那個,並且能為失敗做一定的準備。父母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訓練孩子的選擇能力:

1.在孩子選錯以後,不要挖苦他

父母願意給孩子選擇的權利,就要允許孩子犯錯。有些父母會在孩子選錯以後嘲笑孩子,説“這是你自己選擇的,你看,選錯了吧”。大人也有犯錯的時候,為什麼孩子犯錯就不可以呢?孩子作錯選擇時,正是大人幫助他一起渡過難關的好時機。父母可以趁這個機會告訴他,即便選擇錯了也不要緊,可以做一些事情來彌補之前的錯誤。

2.拓展孩子的思維,讓孩子認識到更多的可能性

選擇的一個必要條件是,有足夠多的可能性可供選擇。並不是所有選擇都是現成的,有些選擇需要自己付出努力去主動挖掘。父母可以幫助孩子拓展思維,充分調動孩子的主動性,讓孩子想象各種可能,以便作出各種各樣的選擇。

3.父母可以表達自己的偏好

父母把選擇權教給孩子後,不代表就不能發表自己的意見。父母可以向孩子表達“如果是我,我會怎麼選”。父母在表達自己偏好的時候,可以進一步論證,説為什麼喜歡這個、不喜歡那個。孩子就會效仿,學會為自己的選擇進行合理性論證。

總結:

在父母能接受的範圍內,要允許孩子選擇犯錯。為了避免孩子出現“似乎感覺只有一條路可走”的情況,父母需要幫助孩子克服思維方式上的侷限性,用廣闊的視野面對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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