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元年正月,剛剛稱帝的朱元璋召見全國各地來京朝覲的府州縣官員時,苦口婆心地告訴他們,“天下初定,百姓財力俱困,如新飛之鳥,不可拔其羽,新植之樹,不可搖其根,要使他們安養生息。要約己愛人,而不要朘人肥己。爾等當深戒之。”
朱元璋的意思很簡單,官員們要體察民情,千萬別做貪官。廉潔大會結束後,朱元璋認為還不夠,他命人編著了中國歷史上的首部反腐教材《醒貪簡要錄》,而且還親自為該書寫序,“今居官者不念吾民之艱,至有刻剝而虐害之,甚矣而無心肝。今頒此書於中外,俾食祿者知所以體恤吾民!”
做了這麼多,目的只有一個,朱元璋希望貪官污吏儘可能少點,這樣老百姓的生活更好點。然而,朱元璋如此用心地教導,貪官污吏依舊還是出現了,朱元璋決定採取強硬手段,總結出來共有三個手段。
第一、當眾讓貪官污吏出醜。根據規定,明朝地方官員每隔一段時間就要進京述職,期間皇帝會賜宴。朱元璋來了一次發明,“政績突出且為官清廉,賜座;政績平平官員,有宴無座;劣跡斑斑官員,不僅無宴無座,而且要等看着其他官員吃完才允許離開。”
第二、老百姓可以將貪官污吏捉拿送到京師問罪。這一招就狠了,朱元璋這是發動全國老百姓監督官員。當老百姓抓到貪官,在送往京師的路上,朱元璋要求任何人都不能阻攔,“其正官、首領官及一切人等,敢有阻攔者,其家族誅。”
第三、貪污六十兩以上,砍頭之罪。對於死罪的貪官,除了常規的“五刑”( 笞、杖、徒、流、死)外,朱元璋還創造性地發明包括剝皮實草、腰斬、抽筋等酷刑。比如縣衙裏就有專門的剝場,以及在官員的辦公桌旁,則放着一個塞滿稻草的人皮。
上面這三個手段,一個比一個殘忍。對於貪官來説,它們就是噩夢;可對老百姓來説,這些都是讓他們拍手稱快的事情。應該説,在朱元璋的鐵腕手腕促使下,明朝初期的官場風氣持續淨化,最終促成了“永樂之治”、“仁宣之治”。
參考資料:《大誥三編》、《明太祖實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