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這碗飯就能出去玩兒”!祖母原則對孩子為啥屢試不爽?

“來寶貝,再吃一口,吃完這碗奶奶就帶你出去玩兒!”

“來,洗洗臉,洗完臉才能看動畫片。”

“今天把作業都寫完,明天媽媽帶你去遊樂園!”

然後寶寶就乖乖聽話了……

很多家庭都會出現這樣一幕,用一根胡蘿蔔來吊着孩子,“誘惑”孩子去克服眼下不喜歡做的事,可以説是很多家長的帶娃絕招了。

説起來簡單,但這個技巧背後,卻藴含着一個心理學原則:“祖母原則”。

這個名字就形象的反映出它的一部分特質,確實,現實生活中正是很多長輩用激勵的方式來調動孩子參與一件事情的積極性。

在行為主義學當中,“祖母原則”又叫做普雷馬克原理,指用高頻的活動作為低頻活動的強化物,或者説用學生喜愛的活動去強化學生參與不喜歡的活動。

普雷馬克做了一個實驗,讓孩子們從兩種活動中選擇一種,一個是談球機,一個是吃糖,有的小朋友喜歡玩兒投球機,另一部分孩子喜歡吃糖,他們都按照自己的喜好做出了選擇。

普雷馬克就將孩子選擇的活動作為獎勵,也就是強化物,來探究孩子們做另一項活動的頻率。

果然,對於喜歡吃糖果的孩子來説,用糖果來獎勵,就會增加他們玩兒投球機的頻率,相反,對於喜歡玩兒投球機的孩子來説,用投球機來做強化物,可以提高他們吃糖果的頻率。

美國臨牀心理學家林恩·克拉克博士在《救助父母》一書中引用過,他認為,應用祖母原則可以幫助孩子去做他們不樂意做的事情。

聽起來這個結論好像有點簡單,操作起來好像也並不複雜,不過,有的家長用可以用好,而有的家長用,卻並不見效。

想要知道他們的區別在哪兒嗎?

比如用A來作為獎勵,那麼這件事能不能對孩子產生足夠的吸引力,以及能不能產生持續的吸引力,對孩子的發展有沒有幫助,都是父母要考慮的問題。

總能找到讓孩子開心興奮的點,是父母的一種能力。

有的父母工作比較忙,對孩子的生活知之甚少,只能用給錢來對孩子好,但給多了,孩子也並不開心,那這個獎勵就不足以對孩子產生吸引力。

所以,最重要的是要了解孩子。

比如孩子喜歡玩兒變形金剛玩具,那麼父母對變形金剛的瞭解就很重要,都有什麼型號,限量版的多少錢,孩子最喜歡哪一款等等。

還要知道孩子每個階段喜歡什麼。小孩子的臉説變就變,今天想的和昨天可能完全不一樣,隨時瞭解動態,才能給出孩子最期待的方案。

另外,我們還要結合孩子的健康發展來考慮。

孩子喜歡玩兒手機遊戲,那麼總拿可以玩兒遊戲來激勵他,無疑是給“玩兒遊戲”的誘惑力加碼,讓孩子更容易沉迷其中。但是一味拿父母覺得健康的事情來獎勵孩子,也不會起到效果,還容易讓這個祖母原則在孩子面前失去價值,所以這中間的度需要父母來把握。

孩子喜歡而父母也覺得健康的項目有哪些?

比如:

外出遊玩兒,遊樂園、電影院、海洋館、公園等;

旅遊,周圍景點遊、省內景點遊、省外景點遊、國外景點遊;

自制零食甜品,媽媽做的花樣輔食,值得信賴的品牌出的健康零食;

自主時間增加,比如飯後、睡前等自主時間的延長;

喜愛的玩具,毛絨玩具、高科技玩具、手辦等;

……

要想簡單的套路永遠有效,肯定要給對方一個不容拒絕的理由。

想讓孩子完成B,用A來做激勵,那就一定要先讓孩子做B,然後才能做A,祖母原則的順序不能變,因為孩子的自制力不能高估

當我們提出這個交易條件的時候,孩子會來和你討價還價:我作業一定會寫的,能不能先看會兒電視?

多少媽媽的“血淚經驗”告訴我們,孩子嘴也是“騙人的鬼”,這是不靠譜的,如果孩子真能管住自己,還需要爸爸媽媽用祖母原則這樣的迂迴戰術嗎?

小孩子即使做了約定,想單靠自己的力量,控制自己的行為也是很難的。

而且做不到這個結果,還會加重孩子的內疚情緒。

內疚情緒雖然代表孩子還知道自己違背了諾言,知道自己忽視了學習,還不算太壞。

但這並沒有什麼用,內疚情緒並不能使人產生做事情的動力。

我們想想自己就知道了,控制體重的時候,我們不也知道這碗飯不應該吃嗎?還不是一遍內疚一遍吃。

自律就像一個彈簧,總是繃着也會疲憊,當孩子把自律意識用在愧疚上,那麼到了改變的時候,孩子的自控能力也就用完了

更糟糕的是,這件沒有完成的事,會成為孩子心中過不去坎,他會把它想的特別難,特別痛苦,自己嚇住自己。

而祖母原則恰恰相反,它用來激勵孩子的,不是沒有做到某件事的愧疚感,而是去做某事可以得到好處的積極性。

當孩子在激勵的作用下嘗試做不想做的事,他會慢慢發現這件事並沒有自己想的那麼困難,真正開始之後很快也就結束了,孩子對這件事情的恐懼情緒就會慢慢抵消,這才是一個治癒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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