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山縣2020年公開選調縣外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魯山縣2020年公開選調縣外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強我縣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有效緩解師資緊缺問題,解決部分教師工作、生活困難,穩定教師隊伍,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面向縣外選調魯山籍在編在崗教師回我縣缺編學校任教,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自願、擇優的原則;堅持編制管理、空崗選調、資格准入的原則。

二、選調範圍和條件

(一)選調範圍

魯山縣範圍外,現在公辦中小學(幼兒園)任教的在編在崗的魯山籍教師(夫婦一方是魯山籍或一方現在魯山工作)。

(二)選調條件

1、具有優良的政治品德,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德才兼備,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身體健康,能夠承擔正常的教育教學任務,任教時間滿一年以上。

3、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者可放寬至40週歲。

4、高中教師,第一學歷應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及以上;初中教師,第一學歷應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畢業及以上;小學教師及幼兒園教師,應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5、工作積極,表現突出,教學成績優異,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無違法違紀現象。

6、服從魯山縣教育體育局分配工作。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選調

1、曾被判刑、勞動教養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被單位辭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選調崗位

選調崗位為魯山縣高中、初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崗位,共計80人。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0年8月17日- 8月19日。

(二)報名地點

魯山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

電話:0375—5051132

(三)提交材料

1.本人填寫的選調報名表(見附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張。

2.畢業證、身份證、户口本、教師資格證、任職資格證、聘任證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榮譽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3.原工作單位出具的“關於xxx同志的綜合評價”(包括個人基本情況、業務能力評價、思想品德鑑定、遵紀守法證明等情況)。

(四)領取面試通知書與考試

按規定時間,在縣教體局人事科領取面試通知書,不按時領取者按自動棄權處理。

選調人員需參加統一面試,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採取試講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選調人員備課、試講、教師基本素養、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試講指定統一教材,抽籤決定備課、試講的具體內容。

(五)體檢與考核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和考核人員,考試成績低於70分者不能進入體檢。體檢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重點考核選調人員的入職途徑、思想政治表現等情況。

(六)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報魯山縣2020年公開選調縣外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在魯山縣人民政府網、魯山教育視窗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五、調動及崗位分配

(一)辦理手續

選調教師公示無異議後,按照有關規定,個人配合相關單位辦理調動手續。

(二)分配工作

選調教師須服從魯山縣教體局工作分配。教體局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志願進行分配,原則上按原工作崗位對等安排,三年內不允許調整工作崗位。

六、工作要求

選調工作必須嚴肅工作紀律,堅持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選調人員如提供的材料失實,取消其選調資格,三年內不準參加我縣組織的各類人事考試、選調活動。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魯山縣2020年公開選調縣外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魯山縣2020年公開選調縣外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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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巍説未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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