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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一法院以非法出境為由 再次向英拉發出逮捕令

由 弓四清 發佈於 綜合

  泰國一法院再次向英拉發出逮捕令

  新華社曼谷10月5日電(陳家寶)據泰國媒體5日報道,泰國一法院以非法出境為由,向前總理英拉・西那瓦發出逮捕令。這是大米收購案宣判以來對英拉的第三個逮捕令。

  《曼谷商報》援引泰國警察總署副署長希瓦拉的話説,曼谷南部刑事法院4日向英拉發出逮捕令,原因是她逃離所涉的大米收購案宣判,並通過不正當渠道離開泰國。警方將向全國各大出入境口岸發送詳細的逮捕文件。

  8月25日,泰國最高法院門口警衞森嚴。法庭原定當天對泰國前總理英拉“大米收購案”進行宣判,但英拉稱身體不適沒有出庭,請求延期宣判。

  泰國最高法院8月25日因英拉未按要求前往法院出席大米收購案的宣判,向英拉發出逮捕令,並將宣判時間延遲到9月27日。在9月27日的宣判中,最高法院在英拉缺庭的情況下,認定其瀆職、縱容腐敗等罪名成立,依法判處其5年有期徒刑,並再度發出逮捕令。

  關於英拉的去向,泰國副總理兼國防部長巴維・翁素萬9月22日説,3名警察協助英拉逃出泰國,“幕後主使”就在國內。泰國總理巴育隨後透露,根據泰外交部消息,英拉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迪拜。

  當地時間2017年8月1日,泰國前總理英拉抵達最高法院出席大米收購案結案辯護陳詞。

  希瓦拉本月3日對媒體説,英拉已離開迪拜,現在英國,泰國警方正在尋求國際刑警組織對英拉發出通緝令。

  大米收購項目是英拉2011年8月上台之初開始實施的一項政策。2014年起,這一以高於市場價格向農民收購大米的政策被批評導致國家財政虧空及大量腐敗。2014年5月,泰國憲法法院以濫用職權、違反憲法為由,解除英拉總理職務。不久,泰國軍方發動政變,推翻英拉政府。2015年2月,泰國總檢察長辦公室向最高法院提起針對英拉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