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光妻子游街這樣做真的好麼?人要臉樹要皮,男子當女兒面扒光妻子游街,豈不是白白便宜了那些圍觀路人?讓妻子在眾人面前出醜?有考慮過女兒的感受?近日,石台縣驚現男子當女兒面扒光妻子游街不雅一幕,引來路人圍觀,據説是因為妻子出軌惹怒丈夫所致,讓妻子赤身裸體曝光於街上,這樣做真的好麼?
扒光妻子游街 這樣做真的好麼?
正所謂,家醜不可外揚,為了懲罰妻子不忠行為,男子當女兒面扒光妻子游街,強扯妻子衣服並全部燒光,讓妻子一時間找不到衣服遮羞,又將她拖到大街上游街示眾,只是為了泄憤出氣讓自己心裏好受點,不過這也直接侮辱了妻子的人格和尊嚴,真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啊!
池州一在外務工男子懷疑妻子外遇,悄悄潛回妻子租住地,在長輩、孩子面前強行將妻子衣物扒下燒燬,拉到馬路上游街。近日,石台縣法院判決,男子李某某犯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4月7日,被告人李某某在未告知其妻王雪(化名)的情形下,從務工地上海返回石台縣,夜間蹲守在其妻租住房屋外。
4月9日晚9時許,李某某在門外偷聽到妻子與一異性電話聊天,懷疑妻子與他人有不正當關係,遂踹開大門衝進卧室用木棍擊打妻子,之後,又用菜刀去割扯妻子身上棉褲,並強行將妻子衣物扒下並扔到屋外火中燒燬。期間,王雪試圖尋找衣服遮體時,都被李某某制止,被告人父母和女兒全程圍觀了此過程。
隨後李某某拉扯着赤身裸體的王雪在街道上拖行約200米,引起眾人圍觀。另外法院查明,被害人王雪當晚表達過要給丈夫戴“綠帽子”的言論,並用菜刀砍傷李某某,致其輕微傷。認為被害人王雪的言行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應酌情從輕處罰李某某。據瞭解,李某某羈押期間已同意離婚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