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古代掃黃之謎 看看古代是怎麼進行“掃黃”的
古往今來掃黃一直就存在,關不是隻存在於現代,早在戰國時期便有了“掃黃”措施。賣淫嫖娼是我國命令禁止的,在我國一直在嚴打掃黃!掃黃不但是對社會風氣的整治同時也是對女性的一種保護措施!那我國古代究竟是如何“掃黃”的呢?小編為大家盤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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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仁宗趙禎規定官員“不得赴妓樂”
道德禁娼並不是政策性的,所以相當乏力。針對禁娼呼聲,出於淨化社會環境、調整倫理秩序、規範官場行為的需要。
古代朝廷多會對賣淫嫖娼行為從政策上進行限制,這種限制可以看成是古代中國的“法律禁娼”。
“法律禁娼”在古代中國很多時候是有條件的“掃黃”。古代中國的性工作者生存模式比較複雜,有宮妓、官妓、營妓、家妓、私娼、暗娼等。
其來源早些時候是奴隸性質的女子、戰爭俘得的女人,後來則以失夫女、罪人(臣)女、賣身女為主。
古往今來掃黃一直就存在,關不是隻存在於現代,早在戰國時期便有了“掃黃”措施。賣淫嫖娼是我國命令禁止的,在我國一直在嚴打掃黃!掃黃不但是對社會風氣的整治同時也是對女性的一種保護措施!那我國古代究竟是如何“掃黃”的呢?小編為大家盤點一下:
宋代便禁止官員狎妓
但每個朝代幾乎都禁止“逼良為娼”,從准入機制上進行控制,避免社會風氣整體變壞。如明朝法律就規定:“凡娼優樂人買良人子女為娼優”者,“杖一百”。
與此同時,又對性消費者即所謂嫖客的性消費行為進行限制,其中尤以對負有社會責任的官員的限制最多最嚴。如宋代,便禁止官員狎妓。趙禎(宋仁宗)當皇帝時便規定,負責分管刑獄的官員提點刑獄不得召妓,當時的説法是“不得赴妓樂”。
四五十年後,趙頊(宋神宗)當皇帝時則擴大到整個監司範圍,不僅是提點刑獄,所有監察官員一律禁嫖。但也有例外,一年365天中有一天可以“放鬆”一下,就是趙頊過生日那天的“聖節”。時人詩句中所謂“共君今夜不須睡,未到曉鍾猶是春”,説的就是聖節之夜的情形。
朱元璋的重孫子朱瞻基(明宣宗)當了皇帝后,便下令取締官妓,並嚴禁官員涉足紅燈區。明代由此出現了一場“禁娼運動”。
朱瞻基這一舉動,在中國禁娼史上是件大事。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沒有官妓還有私妓,一些大款則根本不受此“禁娼令”的限制,蓄起了家妓,在官妓沒落後,私妓大量出現,被時人稱為“私窠子”的暗娼特別多。
朱瞻基前後僅做了11年皇帝,38歲時便死了。之後,放鬆了對賣淫嫖娼的管理。到明末,在今南京秦淮河兩岸妓院酒樓林立,流動的性交易場所畫舫多多,成了當時全國的性產業中心。
清朝人餘懷所撰的《板橋雜記》,實際就是時文人、學子、官員在紅燈區的性消費實錄。所謂“秦淮八豔”,便是在秦淮河畔的8名性工作者,她們皆出現於明末清初。
古往今來掃黃一直就存在,關不是隻存在於現代,早在戰國時期便有了“掃黃”措施。賣淫嫖娼是我國命令禁止的,在我國一直在嚴打掃黃!掃黃不但是對社會風氣的整治同時也是對女性的一種保護措施!那我國古代究竟是如何“掃黃”的呢?小編為大家盤點一下:
清康熙皇帝頒律令 “夥眾開窯”為首者處以“斬決”
與明代相比,清代禁娼又嚴厲了,但也是反反覆覆。清初依明制,在京城設教坊司。但順治皇帝曾兩次裁減教坊女樂,宮中搞活動時,培訓48名太監替代樂妓。
清康熙皇帝頒律令 “夥眾開窯”為首者處以“斬決” 。
順治皇帝在首次禁娼後,便選出48名太監替代樂妓歌女。順治八年(公元1651年),朝廷下令停止教坊女樂,開始禁娼,從上至下掀起了清代的“禁娼運動”。順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則直接裁革女樂。
康熙皇帝繼承了順治禁娼政策,十二年(公元1673年)復令重申禁娼,十九年(公元1680年)頒佈的律例上明文規定:“夥眾開窯誘取婦人子女,為首照光棍例斬決,為從發黑龍江等處給披甲人為奴。”
嘉慶皇帝進一步加大對賣淫嫖娼的處罰力度。嘉慶十六年(公元1811年)修訂的《大清律》規定:“京城內外拿獲窩娼至開設軟棚,日月經久之犯,除本犯照例治罪外,其租給房屋房主,初犯杖八十,徒一月……”
清代的禁娼可以説是真正的“法律禁娼”,朝廷“掃黃”的聲勢很大,一時頗有效果。以當時全國著名的“紅燈城市”揚州為例,當時的性工作者便很緊張。
揚州自隋唐起性產業便十分發達,雖然朝廷“掃黃”,但娼妓並未能禁絕,“私窠子”、“半月門”、“揚濱”、“船孃”這類暗、私娼繼續活動。
這些性工作者對“掃黃”信息很靈通,風聲一緊,她們便“集體消失”。清初文人吳綺在《揚州鼓吹詞》序中是這樣説的:“一逢禁令,轍生死逃亡,不知所之。”
天朝佈告天下 賣淫嫖娼被發現“斬首不留”。
可以看出,在古代中國各個朝代中,清朝禁娼是最為明確的,但實際上也沒有禁住,民間賣淫嫖娼依然嚴重。
古往今來掃黃一直就存在,關不是隻存在於現代,早在戰國時期便有了“掃黃”措施。賣淫嫖娼是我國命令禁止的,在我國一直在嚴打掃黃!掃黃不但是對社會風氣的整治同時也是對女性的一種保護措施!那我國古代究竟是如何“掃黃”的呢?小編為大家盤點一下:
天朝佈告天下 賣淫嫖娼被發現“斬首不留”
特別是在咸豐皇帝奕}主政後,北京的娼妓又趨活躍,“禁娼令”名存實亡,在封建時代行將結束前,管仲提倡的性產業罕見地出現了最後的輝煌。
當時全國形成了大大小小多個“紅燈區”,如京城的“八大胡同”;上海時稱“十里洋場”,成了世界“性都”,到1949年解放前夕,上海登記的妓院還有800多家。
性產業在清末為何又繁盛了?原因一是在西方列強打開國門後,商業經濟刺激了原本就未消失的性產業;二是皇帝帶頭享樂,同治皇帝便喜歡“冶遊”,經常喬裝私訪妓院,坊間傳其系患“花柳病”(性病)而死,並非空穴來風。
古往今來掃黃一直就存在,關不是隻存在於現代,早在戰國時期便有了“掃黃”措施。賣淫嫖娼是我國命令禁止的,在我國一直在嚴打掃黃!掃黃不但是對社會風氣的整治同時也是對女性的一種保護措施!那我國古代究竟是如何“掃黃”的呢?小編為大家盤點一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禁娼才變成了現實
最重要的是,清政府的禁娼政策出現鬆動,史家稱為“弛禁”,好多地方政府抽取“花捐”,在事實上承認了性工作者的合法性。
平軍所到之處,妓院一律取締,禁絕娼妓。一則名為《誨諭官兵良民人等各宜革除污俗以歸正道》文告中稱,“倘有習於邪行,官兵民人私行宿娼,不遵條規,當娼者,閤家剿洗。鄰右擒送者,有賞。故縱者一體治罪。明知故犯者,斬首不留。”
從這則佈告來看,賣淫嫖娼被發現了是要砍頭的。這一古代中國禁娼最狠手段十分有效,時深得忠王李秀成信任的英國人呤喇,在其回國後撰寫的《
太平天國
革命親歷記》一書中,以肯定的語氣稱,太平軍的政權範圍內“娼妓是完全絕跡的”。
無疑太平天國的禁娼是最徹底的,卻未能持久。在曾國藩的湘軍攻下天京(今南京)後,出於恢復城市經濟的一時需要,曾國藩發佈了告令弛禁,允許和鼓勵民間開設妓院。
古代中國的禁娼,一直在禁與非禁中博弈的。新中國成立後,禁娼最終才變成了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