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副局長嫖宿幼女 究竟是怎麼回事?
公安副局長嫖宿幼女究竟是怎麼回事?十年前,遼寧省遼陽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富龍因犯強姦罪、嫖宿幼女罪、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最近有媒體瞭解到富龍因為“獄中有悔改表現”,服刑後經歷三次減刑,最近一次獲減刑有期徒刑十個月。報道開始回顧當年轟動一時的涉黑案件。富龍的案子牽連甚廣,本來就是由“劉偉涉黑案”“呂宗大強姦幼女案”兩宗大案順藤摸瓜拔出蘿蔔帶出泥從而一舉剷除掉的。
公安副局長嫖宿幼女 究竟是怎麼回事?
當年富龍利用職務之便,為呂宗大開脱強姦罪,收取賄賂30萬元。讓人意外的是,富龍因受賄罪被判刑後,他讓年僅13歲的初中女學生懷孕一事也東窗事發。最終,富龍因受賄為呂宗大強姦罪開脱、枉法辦理一宗詐騙案,強姦幼女2人,並導致一名幼女懷孕引產的嚴重後果,又以玩弄女性為目的,嫖宿多名幼女,數罪併罰。法院以受賄罪、強姦罪和嫖宿幼女罪,判處富龍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