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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間偶爾相聚在一起吃飯聊天,本應是一件高興的事,近日和打算和朋友聚餐的林女士(化名)卻遇到了一件讓他不開心的事。原來他近日在海口市福盈門餐館國貿店打算訂包廂用餐的時候,遇到了“門檻”,該店工作人員告訴林女士,想要在該店訂包廂,必須要先購買一鍋價值500元以上的湯,否則林女士將無法進包廂用餐。林女士認為,該店此舉損害了其應該享有的權利,隨後向國際旅遊島商報記者反映此情況。23日11時許,轄區工商部門來到現場瞭解情況後,責令該店進行整改。
據林女士介紹稱,最近員工們幹活很辛苦,同時成績也比較好,所有想發起一個員工聚餐,公司買單,經大家討論,決定去福盈門餐館就餐。隨後,公司負責訂餐的員工電話諮詢該店,表明想預訂一個包間,福盈門國貿店接線人員表示,想預訂包間,必須要點一份湯。“這些湯的價格一般在價格在1000元左右,有龜有蛇等,其他菜品再繼續點,這家店的店員告訴我的同事。如果不點湯,那就只能坐大廳”林女士告訴記者,該店的這項規定明顯就是“霸王條款。“這不是在強買強賣嗎?”林女士如是説。
23日10時許,記者根據林女士反映的情況,以公司聚餐為由,前往福盈門國貿店進行走訪,記者説明來意後,該店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想預訂包間,就必須點一份湯,最便宜的500元至600元,貴一些的有上千元的。記者現場表示想預訂包間,但不想點湯,被前前台人員拒絕,再次被告知,想訂包間,必須點湯。
隨後,記者將瞭解到的情況如實反映給工商部門,轄區金龍工商所執法人員迅速趕到現場介入調查,在瞭解情況後,現場責令福盈門國貿店的包間不得設置“門檻”,不能強制預訂包間的顧客購買湯。該店李經理對此表示,公司沒有規定預訂包間要點湯,可能是前台工作人員理解錯誤了,才造成的誤會,之後會告知員工,不允許如此介紹。另外,執法人員在調查過程中發現,該店在進行宣傳時,使用了“百分百新鮮,百分百健康”等字眼,執法人員表示,該店如此宣傳涉嫌違反我國《廣告法》相關規定,現場要求商家進行整改,去除“百分百”絕對化用語。
責任編輯:張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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