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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大佬獲刑11年被提請假釋 曾打造《體壇週報》

由 雋寶霞 發佈於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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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因受賄、挪用公款、職務侵佔三項罪名入獄5年多後,中國最大的體育媒體集團創始人瞿優遠被提請假釋。

  近日,湖南省長沙監獄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上交了一份提請假釋建議書,建議對獲刑十一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的罪犯瞿優遠予以假釋。

  建議書中提到,瞿優遠在刑罰期間能認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規和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後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建議對罪犯瞿優遠予以假釋。

  瞿優遠親手把一份名不見經傳的湖南省體委機關報打造成蜚聲全國的《體壇週報》,在報界闖出一片天地。他的落馬一度令傳媒界、體育界人士極為震驚。

  2009年3月,瞿優遠走下由北京飛往長沙的航班後,即被紀檢部門帶走。同年9月,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瞿優遠等人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案。

  2011年11月24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審理了瞿優遠一案,法院認定瞿優遠受賄350餘萬元,挪用公款2661萬元,還涉嫌職務侵佔罪。

  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瞿優遠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五十萬元;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最終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十萬元。

  1983年,瞿優遠入職《湖南體育報》,獲得體制身份。5年後,《體壇週報》創刊。接下來的十多年裏,瞿優遠把這份發行量只有5000的機關報打造成為全國發行量最大的體育類報紙。

  自己上街賣報,騎三輪給印刷廠送報紙,已經成為總編輯之後仍然親自負責頭版編輯。此後,他曾出資150萬元成功挖角著名足球記者,這些舉動在傳媒圈引發巨大反響。

  事業越做越大,瞿優遠的生活也在不斷髮生變化。他所喜愛運動項目從枱球到網球,再到高爾夫(據説後來又迷上了冰壺),檔次不斷遞進;座駕也在不斷升級,從奧迪A6到了Q7。

  直到落馬時,很多人才想起瞿優遠處級幹部的身份。判決書顯示,瞿的受賄款,主要來自廣州凌視廣告公司總經理郭惠發。作為《體壇週報》的廣告代理商,凌視公司直存在拖欠承包費的違約現象,為此,郭惠發多次找到瞿優遠請求調減承包費,並繼續承包報社的廣告業務,受賄行為正是在此間發生。

  瞿優遠曾説:“從公正的角度説,(如果不收取郭惠發的‘好處’)《體壇週報》可能得到更多的增刊廣告代理費。”

  根據郭惠發等人的證言證詞,在這些過程中,瞿優遠並沒有表現得很貪婪,相反,他還幾次拒收郭惠發送的錢。比如第一次送錢,瞿優遠就給他打電話説“這樣不好”。還有一次,見面時,郭惠發塞給瞿優遠一包錢,“估計有七八十萬”,但被瞿優遠“很不友好地拒絕了”。

  挪用公款的事實有兩筆。一筆是2003年挪用《體壇週報》社賬外資金100萬元歸還湖南省體育局的借款;另一筆2561萬元的挪用款,緣於2004年公司在北京買辦公樓。

  “瞿優遠無權對此類重大事項獨自作出決定”,需召開社委會集體研究決定,並要報上級主管部門湖南省體育局批准。而瞿優遠的案發,也正是由於被湖南省審計部門查出了上述辦公樓的問題,才引發連鎖調查。

  如今,這位昔日的傳媒大佬,命運又將發生新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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