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女子黑美容店紋唇身亡 真是拿生命去愛美

由 合永順 發佈於 綜合

  紋唇時為了避免疼痛注射的麻醉藥品,成為了奪走徐女士生命的元兇。年輕的美容店老闆吳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今天在昌平法院受審。

女子黑美容店紋唇身亡  真是拿生命去愛美

  吳某今年只有25歲,在一家培訓機構學習了一個月的紋繡技術後,她和幾名親戚一起在昌平區開了一家美容店。而徐女士和朋友小何曾在這家店裏做過紋眉美容,去年9月18日中午,兩人再次來到吳某的美容店。因為小何曾在吳某處做過紋唇,徐女士覺得效果不錯,便也想做個紋唇。

  按一般的紋唇步驟,吳某先是為徐女士外敷了麻醉藥品,但在試針時,徐女士表示疼痛感依然強烈。“開店一個月吧,我接待過四五十個紋唇的顧客,一般怕疼的話就用注射的麻藥,前後有十多個吧。”吳某説。

  在注射麻藥前,吳某例行詢問了徐女士的病史,徐女士説沒什麼。但只注射了少量麻藥,徐女士的身體就開始出現了不良反應,心跳加速,手腳發麻。吳某立刻停止了注射,朋友小何也趕緊為徐女士按摩手腳。

  “她聲音越來越低,臉和嘴的顏色都發紫了。”這時,徐女士才承認自己曾經有心臟病史。聽到這,吳某有些慌亂,趕緊撥打了急救電話,並找人立刻下樓買了速效救心丸,但徐女士仍因搶救無效不幸去世。

  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實施刺穿皮膚的美容項目,如隆鼻、紋繡、注射瘦臉針等,都需要美容院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而吳某雖然接受了紋繡培訓,但她並不具備任何資質,美容店也沒有營業執照及衞生部門的手續,美容操作間內更沒有相關的應急處理設備。

  昌平檢察院認為,吳某在不具備麻醉師資格的情況下,為他人注射成分不明的麻醉劑用於紋唇,導致被害人因過敏性休克而死亡,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責任。今天上午,吳某在昌平法院出庭受審。

  紋唇美容,是通過向嘴唇內注射上色藥劑,長期加深嘴唇的顏色。由於要用針頭刺破嘴唇,通常美容師會使用麻藥止疼。

  而對於自己使用的麻醉劑,吳某並沒有足夠的認識。她僅僅在培訓機構學習過一個月的紋唇技術,而機構並沒有考核規定,自己覺得學好了就可以結業。對於麻藥的用量、藥性、使用方法和使用規定,吳某表示她全都不瞭解,只知道心臟病人、藥物過敏患者和女性月經期間不能使用。

  但小何表示,她在做紋唇時也注射了麻藥,當時吳某並沒有詢問她的病史和過敏情況。而自己選擇吳某的店鋪,是因為這裏比較便宜。

  賠償90萬獲得諒解

  吳某使用的麻藥名叫吻合劑,是朋友轉行時留給她的。吳某稱麻藥是正規的,“沒過期,應該有正規批號”。

  由於紋唇美容並未被納入《醫療美容項目分級管理目錄》,因此吳某的行為不構成非法行醫,而被訴過失致人死亡罪。

  庭上,吳某不時低頭抽泣,對自己的行為十分後悔。吳某的辯護人表示,吳某發現顧客不舒服時,她及時撥打了急救電話併購買藥品,主觀惡性較小。事發後,吳某的家屬也盡力賠償了90萬元並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因此,建議法庭對其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檢方則建議判處吳某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本案沒有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