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來勢洶洶的新冠肺炎疫情,有一羣人,用生命踐行着使命擔當,人們稱他們為——英雄。
為中華民族和中國人民作出犧牲和貢獻的英雄,將被永遠銘記。4月初,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部門下發的通知精神,14名犧牲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人員被湖北省人民政府評定為烈士。“烈士”,是黨和國家授予這些英雄的最高榮譽稱號。4月4日清明節,為了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爭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舉行全國哀悼日活動,這是對逝者的集體紀念,對英雄的崇高敬意。
2018年5月1日起,英雄烈士保護法施行。這部法律以立法形式宣示國家和人民尊崇、銘記英雄烈士,捍衞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的鮮明價值導向。
2020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護法施行兩週年。“兩年來,在中央、地方各有關方面的努力和社會各界的支持下,各項制度機制正在發揮作用,法律實施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立法規劃室副主任歐琳在介紹英烈法的實施效果時用了四個“更加”——尊崇捍衞英雄烈士的鮮明價值導向更加深入人心,保障法律實施的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保護英雄烈士合法權益、依法打擊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的措施更加及時有力,崇尚、學習、保護英雄烈士的良好社會氛圍更加濃厚。
加強配套建設 出台系列措施
2019年9月30日,第六個烈士紀念日。在這一天,有新評定烈士的20多個省份以省級人民政府名義舉行了莊重的頒授儀式,共向100餘名烈士遺屬代表頒授《烈士光榮證》。這是我國首次啓用《烈士光榮證》並舉行頒授儀式。這一舉動向全社會展現出黨和國家緬懷英烈、傳承精神、關愛烈屬的良好風尚。
確立這一制度的《烈士褒揚條例》,可以説是與英雄烈士保護法關係最為密切的一部行政法規。2019年8月,國務院對《烈士褒揚條例》進行了修訂,將英雄烈士保護納入黨和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體系,以黨和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名義制發烈士證書,並確定每年在烈士紀念日舉行頒授儀式,向烈士遺屬頒授烈士光榮證。
為了讓英雄烈士保護法更好實施,兩年來,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出台了系列制度措施。2020年2月,為落實英雄烈士保護法關於加強對位於國外的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的修繕保護工作的規定,退役軍人事務部、外交部、財政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聯合發佈《境外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對境外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的總體要求、管理機制、保護內容、相關責任等作出具體規定。這意味着,我國散落在境外的烈士紀念設施有了統一的管理方案,境外烈士紀念設施的保護管理將更加規範有序。
此外,2019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烈士紀念設施規劃建設修繕管理維護總體工作方案》,這一方案作為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從統籌規劃建設、加強修繕保護、注重管理維護、健全制度機制等角度提出明確要求。
地方立法發力 形成整體合力
英雄烈士保護法實施以來,地方人大及地方政府結合本地的歷史文化和實際情況,相繼出台加強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等紅色文化資源保護、保障舉辦國家公祭等紀念活動的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比如,2018年9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制定了《江西省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對省內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的保護管理作出了全面規定,明確各級政府保護管理紀念設施的職責,以及侵佔、污損、破壞紀念設施的法律責任等內容。2018年12月,廣東省汕尾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汕尾市革命老區紅色資源保護條例》,對與海陸豐革命根據地以及新民主主義革命有關的舊址、遺址、遺蹟和文獻資料等紅色資源進行保護。2019年9月,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山西省紅色文化遺址保護利用條例》,該條例是關於紅色文化遺址保護領域的第一部省級地方性法規。2018年10月,江蘇省南京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對國家公祭活動保障、公祭設施保護管理、悼念活動禮儀規範以及國家公祭的宣傳教育等內容作了規定,保障這項國家重典的舉辦更加規範有序、莊嚴肅穆。
“這些地方性法規與國家立法形成整體合力,弘揚紅色文化,傳承紅色基因,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據歐琳介紹,目前,《吉安市革命文化遺存保護條例》《臨沂市紅色文化保護與傳承條例》《寧德市紅色文化遺址保護條例》《梅州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條例》等地方性法規正在起草制定過程中。
加強權益保護 加大懲處力度
英雄烈士的名譽尊嚴不受侵犯,是法律劃定的行為底線。英雄烈士保護法實施兩年來,司法機關對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的案件依法從快從嚴辦理,懲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堅決捍衞英雄烈士名譽榮譽。
2019年3月,四川省涼山州木裏縣發生森林火災,搶險救災過程中27名消防人員和3名地方幹部羣眾犧牲。張某以“這不讓用那不讓用”名義在新浪微博上發佈侮辱滅火英雄的言論,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最終,張某因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判令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在國家級媒體上公開道歉。
對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行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是英雄烈士保護法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權。
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關於開展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提出,各級檢察機關立案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榮譽、名譽的公益訴訟案件75件。對符合起訴條件的53件,徵詢英烈近親屬意見;英烈近親屬不能起訴的,檢察機關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25件。各地檢察機關還圍繞英烈紀念設施保護不力等問題,向有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581件,均獲糾正。各級檢察機關積極履行公益訴訟職責,及時向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權益的行為亮出正義之劍,堅決予以反擊。
增強實施力度 確保落到實處
英雄烈士保護法實施兩年來,崇尚英雄烈士的社會氛圍進一步增強的同時,法律實施還存在一些短板。比如,部分公眾對英雄烈士保護法明確禁止的行為還缺乏足夠的認知;部分網絡運營平台監督意識不強,網絡社交平台上惡意抹黑英雄烈士形象的情況仍時有發生等。
“應進一步完善各項配套規定,確保法律規定的制度措施得到有效實施。”歐琳説,要進一步修改完善有關紀念設施保護管理、烈士安葬、烈士公祭、烈士祭掃、遺屬撫卹優待等方面制度,細化英雄烈士保護相關舉措。同時,還需要進一步研究完善侮辱、誹謗英雄烈士行為治安和刑事責任的規定,為司法機關依法打擊此類違法犯罪行為提供更加明確的法律依據。
此外,鑑於英雄烈士保護工作涉及部門較多,有黨的職能部門、政府部門,還有軍隊有關部門。“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協調和保障力度也需繼續加大。”歐琳同時指出,要進一步理順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努力做好英雄烈士保護工作。
《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明確要求,在全社會深入學習宣傳英雄烈士保護法。歐琳建議,新聞媒體要結合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5週年、中國人民志願軍抗美援朝出國作戰70週年等重要時間點、重要事件,向社會公眾特別是青少年宣傳英雄烈士保護法,弘揚英雄烈士的事蹟和精神。
歐琳最後強調:“貫徹實施好英雄烈士保護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仍需要政府主管部門、相關責任單位和社會公眾各方面戮力同心、久久為功,積極履行英雄烈士保護法確立的各項職責和義務,弘揚英雄烈士精神,捍衞英雄烈士榮光。”(記者朱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