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打女司機案開庭宣判結果引爭議
成都"男子暴打女司機案"開庭 男子被控故意傷害罪7月27日,備受關注的成都男司機張某暴打女司機盧某一案在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以故意傷害罪,追究被告人張某的刑事責任。據悉,該案將擇期宣判。
成都“男子暴打女司機案”開庭
當日,公訴機關指派檢察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張某及其兩名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5月3日14時12分許,被告人張某因對被害人盧某駕車違規變道不滿,也駕車違規變道追出三環主道,兩人在成都市錦江區三環路航天立交至嬌子立交輔道路段駕車相互追趕、擠靠。後被告人張某在嬌子立交橋下將被害人盧某駕駛的車輛逼停,將其拖出車輛駕駛室,用腳手踢打被害人頭面部等處,致其左前顴弓骨折、左上頜骨骨折、左眼眶骨折。經法醫學鑑定,其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毆打結束後,被告人張某將散落在地面的被害人盧某的財物撿起放回其駕駛的車輛內後,回到自己駕駛的車輛內,被羣眾圍住,後被接110指令到達現場的民警擋獲。
庭審中,公訴機關當庭出示、宣讀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視聽資料、鑑定意見等證據。控辯雙方進行了充分的質證。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張某當庭認罪悔罪,並自行進行了辯護。
我國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據法醫鑑定結果,男司機或將面臨刑罰。
另,該案刑事附帶民事部分經錦江法院主持調解,被告人張某及其親屬與被害人達成賠償協議,被告人及其親屬支付被害人盧某此次受傷造成的各項損失人民幣4萬元。被害人對被告人的行為予以諒解,出具諒解書。據悉,該案將擇期宣判。
>>案情回顧
案發
暴打女司機男子遭數萬網友譴責
5月3日下午,一段35秒視頻在網上瘋傳:在成都市嬌子立交處,一名男司機將一女司機逼停後當街毆打,35秒內4次踢中女司機臉部,整個過程觸目驚心。
逆轉
男子行車記錄儀曝光
張某(打人男子)車載記錄儀記錄了事發前後的整個經過。3日下午2點12分,張某駕車行駛在三環路靠右的主車道上,前方10米,盧某的車就在張某左側的另一條主車道上。在離出口大約五六米處,盧某的車打起右轉燈,隨後右轉變道向三聖鄉出口駛出。張某緊急剎車,並長按喇叭,在跟隨盧某的車進入出口處時,再次按了一聲喇叭。
發酵
被打女司機遭人肉搜索
5日,被打女司機盧某的身份證等個人信息被網上披露,並有大量的未經證實的信息,給盧某全家帶來不良影響。5日下午,盧某的父親針對網絡上的隱私泄露以及誣陷通過電話向警方報警。
處理
男司機涉尋釁滋事被拘
成都警方初步調查後認定,張某隨意攔截盧某車輛,實施毆打,並阻礙了交通要道,涉嫌尋釁滋事,於4日凌晨2點對其實施刑拘。來
暴打女司機案開庭宣判結果引爭議
成都"男子暴打女司機案"開庭 男子被控故意傷害罪7月27日,備受關注的成都男司機張某暴打女司機盧某一案在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以故意傷害罪,追究被告人張某的刑事責任。據悉,該案將擇期宣判。
成都“男子暴打女司機案”開庭
當日,公訴機關指派檢察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張某及其兩名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5月3日14時12分許,被告人張某因對被害人盧某駕車違規變道不滿,也駕車違規變道追出三環主道,兩人在成都市錦江區三環路航天立交至嬌子立交輔道路段駕車相互追趕、擠靠。後被告人張某在嬌子立交橋下將被害人盧某駕駛的車輛逼停,將其拖出車輛駕駛室,用腳手踢打被害人頭面部等處,致其左前顴弓骨折、左上頜骨骨折、左眼眶骨折。經法醫學鑑定,其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毆打結束後,被告人張某將散落在地面的被害人盧某的財物撿起放回其駕駛的車輛內後,回到自己駕駛的車輛內,被羣眾圍住,後被接110指令到達現場的民警擋獲。
庭審中,公訴機關當庭出示、宣讀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視聽資料、鑑定意見等證據。控辯雙方進行了充分的質證。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張某當庭認罪悔罪,並自行進行了辯護。
我國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據法醫鑑定結果,男司機或將面臨刑罰。
另,該案刑事附帶民事部分經錦江法院主持調解,被告人張某及其親屬與被害人達成賠償協議,被告人及其親屬支付被害人盧某此次受傷造成的各項損失人民幣4萬元。被害人對被告人的行為予以諒解,出具諒解書。據悉,該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