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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士在杭州某小區有一套房子,平時很少去住,但上個月的水費,竟然要一萬四千多塊。
前個月水費二十六 這個月水費一萬四千多
2010年,吳女士在桐廬某小區買了一套房子,110平方,總價40萬左右。2011年交付之後就長期空着,直到今年才偶爾過來住。
吳女士:“上個月水務局打電話給我,説你家的水錶轉的飛快,他説已經有三千多度了。那我當時就趕過來,他就把單子給我,總共是一萬四千七百四十六元。(你前一個月水費是多少?)二十六。”
物業:水管漏水
物業檢查了水錶箱。發現是表後的水管在漏水。隨後吳女士自己花800多塊修好了水管
吳女士:水費猛增不止她家一户,地基下沉引起?
吳女士説,水費猛增的住户還不止她一個,一位住在18幢的住户也拿出了一張水費單,9月13號打印的水費是八千零四十八塊八毛。
吳女士:“(他跟你説什麼原因了嗎?)地基下沉,(誰跟你説的?)這個是物業主任跟水務局的人都知道的。”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部 方經理:“沉降是沉降引起的,因為上次來修了,修了幾個我都在場。是這個回填或者房屋沉降,把這個管道扒開了或者裂了。”
物業:自來水屬業主私有,業主負責
吳女士説,房子自己並不常住,但物業費都是按時繳納的。水管破裂後,物業並沒有及時發現告知自己。而且自己家的水錶安裝在小區綠化帶裏,屬於公共部位,物業應該做好監管工作。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部 方經理:“不管你公共部位不公共部位,這個自來水屬於私有的,就是業主的。自來水廠已經都問過了,水錶之前是屬於自來水公司負責。水錶之後是屬於業主的財產,包括管道里面的水。所以造成了損失,是要業主負責。”
開發商:房子已過質保,不承擔損失
方經理表示,發現水管破裂後,他們也幫吳女士聯繫了小區開發商。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部 方經理:“他們説這個管道的保修期,是兩年的。保修期內是他們負責的,保修期過了之後,他不來修了。(這個小區是什麼時候交付)是二零一一年的八月份交付。”
記者電話聯繫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房子已經超過質保期,對於吳女士的損失,他們不會承擔。
自來水營業所:一萬多水費一定要繳
記者又和吳女士找到了桐廬自來水營業所,一位方經理説,這一萬多的水費,吳女士是一定要繳的。
桐廬自來水營業所 方經理:“作為我們來説,我們是按計量水錶,超出來多少噸位的水,我們需要收多少錢,我們系統裏都提示的。我們肯定是按照系統提示收錢。國有資產流失的話也不可能,到時候我通知單發掉的話,我肯定是要停水了,停水是第一步,現在政府也有個徵信黑名單。這種情況,我們也不希望發生這種問題。”
是不是房屋沉降引起?待鑑定
到底是不是房屋沉降壓破了自來水管,記者幫吳女士聯繫了桐廬縣住建局,工作人員表示之前沒有接到吳女士反映問題,他們會先去現場瞭解情況。
桐廬縣住建局辦公室副主任 範裕和:“從現場這個情況來看,引起地面沉降的原因比較複雜。這個事情,我建議業主委託第三方,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對引起地面沉降的原因做一個鑑定,明確漏水的原因,我們局裏面後續也會做好幫助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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