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拋棄親兒求贍養 法律竟要求兒子無條件贍養父親

拋棄親兒求贍養

【拋棄親兒求贍養】父慈子孝是大多中國家庭對家庭生活的理想寫照,不過當父親沒有盡撫養義務時,孩子又是否應該贍養老去的父親呢?日前在北京就出現了這樣一件倫理難題。

【拋棄親兒求贍養】父慈子孝是大多中國家庭對家庭生活的理想寫照,不過當父親沒有盡撫養義務時,孩子又是否應該贍養老去的父親呢?日前在北京就出現了這樣一件倫理難題。

北京的楊先生在兒子不滿2歲時和妻子離婚,其後楊先生和母子分離三十年,期間沒有見過自己的兒子,也沒有付贍養費,但30年後卻將兒子告上法庭,要求兒子贍養自己。這樣的案件,道理到底在誰那裏呢?網友們議論紛紛,但大多數偏向兒子,認為父親沒有盡到父親的責任卻要求兒子付錢贍養,實在不要臉。但專業法律人士的分析和大家意見大相徑庭,根據《婚姻法》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贍養老人不能附加任何條件,也就是説,贍養人無論有沒有接受父母的撫養,他們都有贍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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