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便裝勸架被砍派出所為何不查?3日,一條實名舉報的網帖引起網友的關注。稱洋縣公安局洋州派出所在查辦一起案件過程中壓案不查,查案不立,致使犯罪嫌疑人逃避打擊,逍遙法外。後來刪除。洋縣公安局隨後在網上回覆:“部分帖文嚴重失實。”
據瞭解,發帖人叫張小勤,男,29歲,是洋縣公安局巡警大隊一中隊正式民警。
巡警便裝勸架被砍
張小勤在帖子中稱,今年1月18日22時許,他在下班回家途中,步行至洋縣商都商城東門處,遇到黃安鎮何家村的鄧某(之前張小勤在黃安派出所工作時相識)。張小勤回家後,到23時許,鄧某的妹妹和KTV包間內朋友因言語不和發生爭吵引起打架,致使包間內物品損壞,鄧某打電話讓張小勤前去處置。張小勤表示,因為種種原因,他就穿便裝去了現場。
張小勤稱,當時他到現場後,包間內一些物品已經被損壞,他隨即對雙方進行勸解。但是在下樓時,他看到有人手持刀具和壘球棒往樓上衝,他將跑在後面的小夥抓住後奪走了手裏的壘球棒扔掉,為防止事態擴大,他上樓勸擋住手持刀具的蘇某,在此過程中,蘇某拔出刀朝他砍去,張小勤躲閃過程中被道沿絆倒,倒地瞬間左腿被砍中。隨後他爬起來一口氣跑到巡警大隊值班室報警,他本人被同事送洋縣縣醫院救治。
5月7日下午,華商報記者在洋縣見到了張小勤,其左腿小腿上明顯能看到有一道傷痕。“我被送到醫院後,縫了6針,直到春節前才出院回家休養。”
“一個月前寫好帖子沒發”住院期間收到“醫療費”
張小勤表示,自己被砍傷後入院第3天,有以前工作過地方的熟人找到他,商談與砍傷他的人進行和解,希望給他一些經濟補償,不要再追究刑事責任,但這次協商並未達成雙方滿意的結果。
“當時我還在醫院,也不知道傷情會有多嚴重。但既然他們來談,那我就隨便報了一個數字。”張小勤説,“可能我報得多了,他們覺得不好接受,後來他們也就沒有和我再詳細談了。”
張小勤表示,入院治療期間,洋州派出所還有兩位民警來醫院做詢問筆錄,後來還送來了3000元人民幣,説是對方支付的醫療費。“後來,洋州派出所一位民警讓我和對方協商,爭取讓對方多給些經濟補償。後來,有熟人做中間人表示不算醫療費,再給我30000元了事,我不同意,後來我申請對傷情進行司法鑑定。”張小勤説。
經洋州派出所委託,漢中一家司法鑑定機構最終鑑定張小勤的傷情為:輕傷二級,為十級傷殘。“被砍當天報的案,按照程序,無論傷情如何,派出所都應該立案,並且給我出立案回執,但一直沒有給。後來和對方協商未果,我申請了司法鑑定,鑑定結果出來,定為輕傷,按照法律規定是應當追究對方刑事責任的,也必須立刑事案件。但派出所一直沒有立案。”張小勤表示,因為事情一直沒有進展,他就於一個月前寫好這份材料,“但我一直也沒有發,就是想等一個處理結果。後來我母親還專門找到了局領導,得到答覆稱會處理好這件事。後來又過了一週還是沒結果,我當時有些衝動,就把這個發到網上了。”
張小勤表示,他發帖的目的就是要求警方追究對方刑事責任,“對於辦案單位的違規辦案、不作為等延誤案件的移送起訴和審判我申請追究法律責任”,同時還要求對自己受到的傷害給予賠償。
發帖次日洋縣公安局立案
張小勤表示,當時發帖之後,很快被洋縣公安局有關領導看到,並向他了解情況。“見領導之前,我又把貼子刪除了。但前面發出去的帖子很快被我的一些同學轉發了。”
張小勤表示,他承認帖子中有些內容是帶有個人情緒,但大部分內容是真實的。“雖然我在和對方協商賠償數額,但這並不影響警方依法辦案。”
在張小勤發帖次日,洋縣公安局迅速就張小勤被砍傷事件立故意傷害案,並於5月5日晚10時給張小勤出具了立案告知書。
5月5日,洋縣政法委向洋縣公安局發出了督辦通知,稱該事件對洋縣政法隊伍形象“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要求洋縣公安局依法及時進行處理。
5月6日,洋縣公安局在網上針對張小勤反映的情況公開“通報”回應,通報對張小勤被砍的案情做了介紹:“2016年1月18日晚11時許,洋縣公安局巡警大隊民警張小勤在下班休息後,應朋友之邀見面。期間,朋友與他人發生糾紛,張小勤在勸解過程中,被蘇某持刀砍傷。張小勤被傷害後,到巡警大隊報警。巡警大隊值班民警到達現場時,雙方人員均已離去,即對現場進行勘察。同時,他們將張小勤送往洋縣醫院治療。”
“1月19日,洋縣公安局決定,由巡警大隊將該起傷害案移交洋州派出所調查。洋州派出所民警於1月22日查明案情。2月2日,張小勤治療結束出院回家休養。3月16日,其向洋州派出所提出傷情鑑定委託申請。3月18日,陝西漢中漢輝法醫司法鑑定所出具鑑定意見書,鑑定張小勤左脛骨中下段開放性骨折為輕傷2級。隨後,辦案民警徵求張小勤意見,其本人表示願意與對方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民警依法啓動刑事和解程序。期間,雙方多次進行協商,至5月3日,因意見分歧較大,最終未能達成賠償協議,受害人張小勤遂向辦案民警明確表示要走刑事訴訟程序主張訴求。5月4日,辦案民警依法對張小勤被故意傷害案立案,並於同日對犯罪嫌疑人蘇某執行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依法辦理中。”
“通報”還表示:“針對部分帖文反映洋縣公安局洋州派出所民警壓案不查和局領導充當保護傘的質疑,洋縣公安局紀委及時介入,開展全面調查核實,此情況嚴重失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