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網站11日消息,經國務院批准,2015年8月10日,財政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税務總局印發了《關於對化肥恢復徵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規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對納税人銷售和進口的化肥,統一按13%税率徵收增值税,原有的增值税免税和先徵後返政策相應停止執行。
記者11日從財政部網站獲悉,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税務總局日前印發了《關於對化肥恢復徵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規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對納税人銷售和進口的化肥,統一按13%税率徵收增值税,原有的增值税免税和先徵後返政策相應停止執行。 金銀島分析師郭淑華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增值税恢復徵收帶來的必然結果就是生產、貿易等環節成本的增加。在氮磷鉀肥複合肥中,鉀肥的成本將會比其他化肥品種增加更多。對於鉀肥行業而來,增值税將會大幅增加企業運營成本。”
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從長遠來看,中國是以進口鉀肥為主的國家,而此次增值税的徵收,國內鉀肥生產商生產成本增加,企業或將推高鉀肥價格,從而失去國產鉀肥相對進口鉀肥的優勢,進口鉀肥將會進一步增多,國產鉀肥生產將遭受衝擊。
“若是9月1日正式執行增值税的徵收而沒有過渡期,局部市場或產生波動。對於貨物庫存較多,而又缺少進項税發票的企業和貿易商,一旦開始徵税,企業將會面臨成本的增加,而他們將會抬高鉀肥價格,但從目前下游需求清淡的局勢來看,短期價格是否上漲還有待觀察。”郭淑華表示。